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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tzq_wsjkwyh/2023-0066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卫健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06
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单位:卫健委 发布人:刘晓翠 发布时间:2023-04-06 点击量: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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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十、项目支出表

   表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旗政府的组成部门,行政机关,主管全旗卫生健康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政策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的编制及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的制定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及疫情信息发布等职责。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査、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4.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旗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标准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以及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指导医疗药事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旗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贯彻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旗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2.组织拟订全旗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3.指导全旗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査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对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自治区和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全旗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蒙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蒙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组织开展蒙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蒙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蒙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蒙中药资源普査。

16.承担老龄健康服务工作。

17.承担全旗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8.承担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预算包括:乌中旗卫健委本级预算和卫健委下属二级单位预算。

(一)机构设置情况

乌拉特中旗卫健委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6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旗直二级单位为5家:人民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蒙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家,其中基层卫生院1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所;民营社区卫生服务站3所。

(二)卫健委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

乌拉特中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

乌拉特中旗蒙中医医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大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6  内蒙古乌拉特中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7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8

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中心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9乌拉特中旗宏丰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0

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中心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1

乌拉特中旗呼勒斯太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2

乌拉特中旗桑根达来苏木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3

乌拉特中旗温更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4  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5

乌拉特中旗乌梁素太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6

乌拉特中旗石哈河中心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7  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中心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8

乌拉特中旗石兰计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9

乌拉特中旗楚鲁图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  乌拉特中旗川井苏木中心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1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2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兰大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3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巴音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4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西郊社区卫生服务站

营社区卫生服务站

25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教育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营社区卫生服务站

26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哈萨尔社区卫生服务站

营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卫健系统收入预算9081.42万元,比上年8286.86万元,增加794.56万元,增幅9.59%,主要原因由于2022年调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经费增加;增加取暖费;项目的支出增加及公共卫生项目标准提高。

2022年,卫健系统支出预算9081.42万元,比上年8286.86万元,增加794.56万元,增幅9.59%,其中:基本支出751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95.5万元,公用经费216.21万元),比上年增加357.91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调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经费增加;增加取暖费;项目支出1569.71万元,比上年增加436.65万元,增幅35.54%,主要原因是项目的支出增加及公共卫生项目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经营费用0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08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37.89万元,占比98.4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43.52万元,占比0.4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100万元,占比1.1%,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908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1.71万元,占比82.72%;项目支出1569.71万元,占比17.2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日常活动支出及项目开展支出等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081.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37.89万元;事业收入43.52万元;上年结转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本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309.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20.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调整工资经费支出;在职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163.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8.4万元。主要二级医疗机构项目预算的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608.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89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重新核定住房公积金部分有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所以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卫健系统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卫健系统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0.65万元,比上年减少5.36万元,减少8.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同。卫健系统无因公出国安排。

2、公务接待费6.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5.46%,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及系统例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8.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8.41%。减少主要是主要用于例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6.21万元,比上年增加188.9万元,增加691.69%;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4.8万元、邮电费0.3万元、取暖费187.18万元、公务接待费6.23万元、工会经费13.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运行经费,本年度增加了取暖费及公务用车维护费,所以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6.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42辆, 其中:执法执勤车2辆,其他用车4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设置。2022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9.7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478-591108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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