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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tzq_lyhcyj/2023-00907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林草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23
公布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的说明
发布单位:林草局 发布人:王耀廷 发布时间:2023-02-23 点击量:0 字体: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经自治区政府2021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自治区本级54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

2.为方便监督,权责清单在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上设置了在线建议功能。对某项行政权力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建议,可在该部门在线建议平台上提出;认为该部门存在实际实施但未列入目录的权力,可在政务服务网上该部门的在线建议平台上提出。

3.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nmgzwjdtt@163.com。

4.公布的权责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力予以固化,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将积极推动权责清单的调整和优化,确保清单规范准确。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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