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mzj/2021-0291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旗委、旗政府和旗政务局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的完善为我局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证,领导小组还下设了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
(二)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民政局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三)扩大公开范围。结合实际,以社会广泛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养老等问题为重点,不断调整、充实、扩大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过程中,适应信息化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拓宽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及工作人员行为的渠道,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
二、公开情况
2020年通过“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年报3条、政策解读2条、预决算公开1条、决策公开4条、执行公开13条、服务公开13条、结果公开20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875970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范围仅限于六大公开专栏,影响了公开的效果。二是信息公开的种类较少,内容尚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将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一是积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平台宣传,积极宣传“掌上乌拉特”等公众号,提高群众的知晓度;二是提升服务内容,加大政策解读,服务公开等类型内容,确保政府信息能够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