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jyj/2023-0336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25 |
为进一步加大对监测户在校子女精准资助力度,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 4号)要求,拟安排旗本级财政衔接资金1.2250万元,对全旗8名监测户在校子女(2名学前教育学生、3名普通高中生和3名普通高校大学生)进行资助。
为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 4号)要求,现予公告。
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资金公告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意见,可自本公告7日内向旗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旗乡村振兴局:党占富 0478-2263099
旗 教 育 局: 席晓林 0478-7978582
附件:乌拉特中旗监测户家庭在校学生春季学期助学金发放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