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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tzq_wsjkwyh/2023-04297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卫健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8-14
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
发布单位:卫健委 发布人:刘晓翠 发布时间:2023-08-14 点击量:5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旗卫生健康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全旗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全旗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三)牵头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提出全旗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措施及建议。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组织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专项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等职责。牵头负责全旗《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六)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准入管理并进行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七)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旗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八)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指导医院药事管理工作。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各项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旗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全旗老年健康工作。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十一)指导实施蒙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蒙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组织开展蒙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蒙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蒙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蒙中药资源普查。

(十二)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拟订相关目标、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建立卫生健康新闻发布制度,监控和应对舆情。承担全旗爱国卫生相关工作。

(十三)承担全旗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乌拉特中旗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旗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旗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旗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旗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乌拉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旗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乌拉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建立口岸输入性疫情的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药品标准和规范工作,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旗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对外合作交流、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普法、精神文明工作。负责指导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策的实施和宣传等项工作任务;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党的政治思想、理论和方针政策;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管理和监督、督促卫健委机关支部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加强党的廉政建设。收集、整理、上报党风廉政建设资料。(联系电话:0478-5912598,负责人:段建军)

(二)财务股。

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基本药物核算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项目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联系电话:0478-5911089,负责人:王刚)

(三) 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股(科技信息化推进办公室)。

承担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旗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旗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方案、标准拟订工作。负责对全旗各级机构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指导、协调、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研究拟订全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承担医改指标数据的监测和报送等工作。负责全旗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医疗纠纷协调与处置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全旗乡村医生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承担全旗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联系电话:0478-5910399,负责人:韩倩)

(四) 药政股。

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指导医院药事管理工作。负责放管服工作。(联系电话:0478-5917866,负责人:乌日娜)

(五) 法监疾控与卫生应急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发展规划、专项预案和规范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预案的演练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监测预警、医学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全旗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78-5917775,负责人:贾慧琴)

(六) 基层卫生股。

拟订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卫生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综合管理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居民健康状况信息收集、分析,监督检查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卫生政策落实情况。

健康扶贫工作:贯彻实施健康扶贫工作各项政策;研究提出全旗健康扶贫工作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和大病救助基金等制度的衔接,督促检查医疗机构任务落实情况,承担监测、报送、通报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5917779,负责人:乌兰图雅)

(七) 妇幼健康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股。

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和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药具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78-5917858,负责人:张娜)

(八) 蒙中医药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蒙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对蒙中医药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按权限管理蒙中医药专项经费和相关项目。负责蒙中医药相关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的监管。负责指导协调蒙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结构布局。负责蒙中医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和临床用药的管理、评价。参与监督管理蒙中医药事工作。审核医疗机构蒙中药制剂室设立申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中医药服务。组织开展蒙中医药宣传知识普及。负责拟订蒙中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促进传承、保护、开发、发展蒙中医药医学文化有关工作。负责蒙医中医重点专科、名院名医评审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振兴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等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478-5917866,负责人:额尔登花)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指导和督促基层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网络建设。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联系电话:0478-5911977,负责人:刘改仙)

(十) 职业健康股。             

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评价。指导化学品毒性鉴定。(联系电话:0478-5910640,负责人:郝丽)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新区云英街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7900

负 责 人:陈和平

所属单位:

(一)乌拉特中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旗传染病(含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的计算支撑工作。

(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开展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承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开展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工作。

(六)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工作。

(八)完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乌拉特中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和群团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担信息、宣传等工作;承担人事管理、岗位绩效与薪酬、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中心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基建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信息与网络管理、网络安全及系统运维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7978986,负责人:茆长征)

(二)监测股。承担营养与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生活饮用水、空气污染物、土壤、室内空气、人体生物样本、学校卫生、学生常见病等监测工作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学评价工作;承担对全旗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放射事故监测、调查与处理;承担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抗药性监测、分类鉴定、消杀以及技术指导、科研培训、质量控制工作。(联系电话:0478-7978812,负责人:白梅)

(三)地病股。承担重点地方病、新发地方病的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对全旗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承担对全旗地方病防治状况、发展趋势及防治对策进行预测和效果评价;对地方病消除控制工作进行评估及动态管理。(联系电话:0478-7978955,负责人:韩晓波)

(四)慢病股。承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伤害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慢让…反采性疾病的综合防治与干预工作;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行为干预;承担对全旗慢性病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联系电话:0478-7978939,负责人:赵图娅)

(五)检验室。承担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食品与健康相关产品及环境微生物检验病毒学、病毒核酸检测、细菌学、寄生虫学、生化血清学、艾滋病、性病、丙肝、结核杆菌痰涂片、麻风病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食品与健康、环境卫生与职业卫生、放射性、生物化学中毒地方病等相关理化检验检测工作。(联系电话:0478-7978933,负责人:刘艳华)

(六)防治股。承担传染病防控、肠道、呼吸道、艾滋病、

性病、结核病、布鲁氏菌病、麻风病等传染病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对全旗染病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监测、规划、技术指导与培训;负责疫苗接种率和安全性监测技术指导和评价开展疫苗应用、接种服务政策与策略研究和评价,开展免疫规划重大事件调查处置,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公众交流;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培训及技术咨询;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联系电话:0478-7978977,负责人:白晓英)

(七)鼠防股。承担鼠疫的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常态化鼠疫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动物间及人间鼠疫疫情,及时处置;承担对全旗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联系电话:0478-7978955,负责人:韩晓波)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公建园区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7978768

负责人:郝强

(二)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3、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蒙中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5、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査,查处违法行为;

6、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疫苗接种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査,查处违法行为;

7、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

8、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

9、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査督办;

10、对苏木、镇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协管进行指导和督査,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11、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12、受理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3、对职业健康危害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人群的全流程监管,查处违法行为;

14、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5、完成旗委、政府及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局设置9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综合协调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印鉴、档案、车辆管理与调度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报告系统正常运转;完成旗委、政府及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方式:0478-5916293 负责人:王媛)

(二)稽查宣教股

负责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负责拟订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对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督查;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审查,对行政许可、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宣传教育培训,对投诉举报案件及时交付相关科室并督促办理。(联系方式:0478-5916293 负责人:王媛)

(三)财务股

负责拟订单位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财务及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等 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专项经费的监管。(联系方式:0478-5916293 负责人:王媛)

(四)公共卫生、消毒产品监督股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公共场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及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査工作,承担全旗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督査与业务指导;承担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联系方式:0478-5916759 负责人:乌吉斯古楞)

(五)计划生育监督股

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区域之间的协调配合。(联系方式:0478-5916709 负责人:张永良)

(六)医疗卫生监督股

负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苏木、镇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协管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负责医疗机构有关投诉举报案件和非法行医、医疗广告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医疗机构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放射卫生监督检査。(联系方式:0478-5916709 负责人:张永良)

(七)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股

负责拟订全旗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承担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督查与业务指导;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相关法律、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学校内公共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承担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相关资料的汇总、统计与上报工作。(联系方式:0478-5916709 负责人:张永良)

(八)蒙中医药监督股

负责蒙中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联系方式:0478-5916709 负责人:张永良)

(九)职业放射监督股

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职业健康危害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人群的全流程监管,查处违法行为。(联系方式:0478-5916709负责人:张永良)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云英街卫健委3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6293

负?责?人:孟乐

(三)乌拉特中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海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以下职能: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三)其他职能:

1、推行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

3、卫健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机构

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哈太路花园东路社区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6560  5916080

负?责?人:张志国 (单位主要领导)

(三)乌拉特中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在上级业务机构指导下,为全旗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和计划生育三查一治)、优生指导、避孕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具体事物、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负责对下级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受旗卫生和计划生育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培训、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妇幼保健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全市的妇幼保健业务工作,组织实施本市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市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危重症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网络直报;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负责本旗妇幼卫生业务工作的质量监测和质量评价。根据需要,开展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我旗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478-5917090,负责人:旭仁格日乐)

(二)孕产保健部。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联系电话:0478-5917090,负责人:旭仁格日乐)

(三)儿童保健部。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联系电话:0478-5911871,负责人:李建云)

(四)计划生育指导部。依照《母婴保健法》组织并提供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开展婚前保健、妇女系列保健、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及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联系电话:0478-5918297,负责人:马翠莲)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兰大街南建设路东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2598

负?责?人:杜耘

(四)乌拉特中旗蒙中医医院

一、主要职责?

乌拉特中旗蒙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培训、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科室设置较全,蒙中医药特色突出的二级甲等民族医院。

二、内设机构

(一)院办室

1.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做好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 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3.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4.做好旗委、政府及旗卫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5916301-8006 负责人:朱晓萍)

(二)医务科

1.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及其与医疗有关的其他工作。

2.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年度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与实施检查,定期完成总结评价。

3.组织院医疗护、病案、医保、职保、药事等管理委员会完成医疗质量控制的制度制订、技术指导、病例讨论、监控检查、技术鉴定、科研论证、奖项评审等医疗指导性工作。

4.协调院内、外日常医疗工作,主要包括:医疗政务一般性管理如重大抢救的实施,疑难病例讨论、各类会诊安排以及门诊、病房医疗工作的日常检查等。

5.承担院内医疗纠纷的调查与协调、讨论与鉴定、赔偿协议签订以及法院庭审等工作。

6.认真组织完成每年度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每年度医师资格与执业注册以及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等工作。

(联系方式:5916301-8005负责人:赵志勇)

(三)感控科

1.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2.负责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及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制度、措施,进行医院感染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和反馈,进行医院感染状况调查、统计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

3.负责对各科室医院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手卫生规范感染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考核。

4.负责医院感染病例、消毒灭菌效果及重点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分析、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时向医院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医院感染控制的最新动态,定期向全院通报。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5.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向院长、业务副院长以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调,分析原因,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6.负责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和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进行培训和指导。

7.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电话:5916301-8014 负责人:李晓玲)

(四)财务科

1.负责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和财政部门决算工作,根据医院战略规划,统筹财务收支计划,强化运营管理,确保“医、教、研、防”工作资金支持。

2.牵头开展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好会计监督控制工作。

3.负责全院的入院、结账、门诊收退费及各类收费票据的管理;

4.负责工资、绩效的发放,对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五险的汇缴工作。

5.负责债务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外部评价。

6.配合年度财务报表外部审计工作,保证会计核算及会计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医院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

7.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装订、保管、借阅、移交及销毁会计档案。

(联系电话:5916301-8041 负责人:任飞)

(五)药械科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医疗机购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精神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在医院院两委的统一领导及医务科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规范、科学地管理全院药品,为医院医疗需要及时准确地调剂处方和制备各种普通制剂,供应质量合格的药品,配合医疗需要积极开展医院药学工作。

3.根据医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采购、保管、供应工作。

4.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建立健全药品检查和验收制度,不合格药品不准入库和供临床使用。

5.积极宣传用药知识,不定期向临床介绍新药知识,监督、指导合理用药、规范用药。

6.定期组织人员抽查处方和出院病历,检查处方合格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等,并对其进行评价。

7.配合医务科检查各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的使用、保管、记录、安全等情况。

(联系电话:5916301-8052 负责人:贺其乐图)

(六)信息科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信息化建设做出合理规划。对分管科室和人员做好工作安排。

2.根据医院的日常工作,对医院再用系统进行日常运维。

3.制定日常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工作,定期总结汇报。

4.负责组织实施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

5.做好临床信息与管理信息的采集、整理、传输、汇总、分析与之相关的财务、管理、统计、等信息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充分、准确的参考信息。

6.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总结。

7.按照国家规定,医院要求做好相关业务信息的保密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5916301-8016 负责人:潘旭)

(七)护理部

1.负责全院的护理管理工作,领导和协助各科护士长搞好病房的管理工作。   

2.拟定护理部门的管理目标,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检查总结。

3.负责组织制定全院护理工作制度和各级护理人员职责、护理操作常规、护理质量标准,并严格督促执行,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4.深入科室对危重、抢救病人的护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遇有重症抢救、特护任务等,负责人力、物力调配。

5.负责拟定全院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及考核。

6.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布置安排护理工作,定期组织护士长进行质控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并进行质量讲圆鼓鼓,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7.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调配,疫情防控、特殊应急突发情况下合理安排护理人员。

8.负责来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与护理有关的投诉和纠纷。

(联系电话:591630-8087 负责人:娜仁其其格)

(八)病案室

1.负责全院病历的回收、编目、检索、归档、借阅提供利用以及病历质检、病案随访和病案统计工作及安全保管工作。定期向主管院长、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2.病案编目要准确无误,对疾病诊断编码、手术编码、M编码、E编码要依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编目。

3.出院病案要求3日内归档,对不能及时归档病案要督促并印发催还归档通知单。

(联系电话:5916301-8015 负责人:任智慧)

办公地址:海流图镇哈太路29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2512

负?责?人:巴格那

(五)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市旗有关医疗服务、健康保健、急诊急救、教学培训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医疗救护:负责全旗人民日常医疗诊疗救护工作;  

(三)健康检查:负责全旗人民日常健康体检及上级指定的每年学生体检及每年冬春两季征兵体检工作;  

(四)计划生育:协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一定范围的计划生育工作,如引产、放环、人流、男扎、女扎等日常工作;  

(五)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参与全旗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不同业务、职能配置、医院开展工作需要和医院级别,医院需设立22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16个职能科室:

(一)临床科室(22个)。1、重症医学科;2、神经内科;3、呼吸内科4、感染科;5、普外科;6、骨科;7、内分泌消化内科;8、康复医学科;9、妇产科;10、儿科;11、急诊科;12、蒙医科;13、耳鼻喉科;14、中医科;15、肛肠科;16、口腔科;17、眼科;18、血透室;19、皮肤科;20、胃镜室;21、麻醉科;22、手术室。

22个临床科室主要负责辖区内日常疾病救治、医疗服务、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等相关工作。  

(二)医技科室(11个)

1、检验科:负责医院开展的各项医学检验、病理切片等工作。

2、功能科:负责B超、心电图、碎石等工作。

3、药剂科(中药房、西药房、煎药室):负责药剂科各项工作。制订药剂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并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合理使用、管理情况。保证用药安全。组织中草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确定本科室人员轮换和值班。

4、放射科:负责普通X线片、电子计算机体层摄影(CT)等医学影像工作,为临床医生提供诊断支持。

5、病理科:在医疗过程中承担病理诊断工作,包括通过活体组织检查、脱落和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以及尸体剖检,为临床提供明确的病理诊断,确定疾病的性质等工作。

6、血库:根据本院医疗需要定期向当地中心血站申报用血计划,贮备一定数量的血液,负责临床医疗用血。开展输血前相关的血清学及免疫学检查试验。根据临床用血申请,提供相应的血液和血液成分。配合医院临床输血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7、消毒供应室:负责及时供应各科医疗器材、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在供应器材类别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向医疗器药械科或有关科室清领等工作。

8、体检科:完成招工、招收公务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年度体检,离退休干部保健体检、各类职业性体检、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叉车、制冷、高空作业等)体检、不同年龄段的社会其它人群健康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发现的阳性体征和慢性疾病,适时进行医疗和生活保健指导是体检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之一,有助于全面提高体检质量和培育体检者对体检中心的信任度。

9、配镜室:制镜师必须爱岗敬业,严格按照行业流程规范执行,不得违规操作。每次加工前必须确定加工处方与镜片品种,光度是否相符后方可加工。同时注意测准中心点和检查镜片是否有瑕疵等情况,并及时更换,注意左右镜片是否符合处方要求。加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后必须认真检验,对不合格眼镜必须返工或申请报废,返工镜片需报告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重新加工,加工完成后应做详细登记.加工人员违规操作,造成镜片报废报损,镜片种类光度张冠李戴,左右倒置等情况,将视其情节进行处罚。加工人员必须爱护设备,使用前认真检查,使用后要定期清理维护。加工人员应不断钻研技术,提高业务能力,做好本职工作。

10、眩晕科:负责每日病人的预约安排、编号及诊断报告的发放。在接诊病人的过程中应热情、耐心。

11、核磁室:负责每日病人的预约安排、编号及诊断报告的发放。病人所带的其它医疗资料应收取后装入其片袋内,以供医生参考,注意不得丢失、拿乱。在接诊病人的过程中应热情、耐心。住院病人的预约时间不得超过一天,门诊病人不得超过两天。急诊病人即刻安排检查,不得推诿、延误。负责管理好片库,片袋按号顺序摆放,不得出错。存档的胶片不外借(因病人已有一套完整的胶片),如有个别临床特殊情况需借用胶片时,须经主任签字同意,并有健全的借还手续。

(三)职能科室(16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在院长领导下,协助院长做好计划、总结,以指导和推动工作。承办行政事务工作,包括文件审核、打字、印签管理,公文收发、传阅、立卷、归档,执业资格证年审、管理,通讯联络,接待信访,参观考察等;负责医院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保存、传输及反馈,包括上情下达,下情上呈,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沟通情况,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运行;负责协调工作,包括政策性协调和事务性协调;负责文秘档案、电话管理、会议安排、来客接待、卫生创建、医疗改革等工作;负责各项制度、决议的督办落实,搞好综合服务;负责安排医院党支部的各类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根据党支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理论学习,协助科室抓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党费的收缴入帐工作。配合纪委、监察组搞好行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如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医院良好形象,提高医院在社会公众的知名度、赞誉度和信任感;密切与各民主党派的联系,协助做好党派成员学习培训工作。

2、财务科(会计室、出纳室、收费室):严格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保证会计工作规 范有序地进行;建立并严格执行医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工作程序。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合理组织收入、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支出,为挖掘内部增收节支的潜力以及提高经济效益提出建议和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认真编制并执行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专题分析、半年和年度综合分析,并形成财务分析报告;按规定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年度财务决算和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说明书。发挥会计控制和监督作用,对医院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参与医院经营决策及经济合同、协议、方案的签订;参与医院药品、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对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严格按有关规定上报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后执行;负责诊疗项目收费价格和医疗收费工作的管理。做好医疗项目名称、代码、收费标准的设置工作;及时贯彻、落实物价政策;对病人提出有关收费问题的投诉,协助相关科室做好解释工作,负责接待、配合物价部门对医院物价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负责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核定和申报工作。

3、医务科:负责制定落实全年业务计划和进行医疗工作总结,协助分管院长对诊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各级医务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工作情况,主持、组织院内外重大会诊及业务讨论;协调科室之间与医疗有关的事宜,参加医院各种会议,接受、参与各类检查,配合医院中心任务,布置医疗工作,起草医疗文件,完成上级指令性任务(各类医疗队,医疗任务)的安排,接待医疗投诉,调查、取证、协调、反馈、主持重大医疗纠纷的讨论、鉴定,对安全医疗进行分析总结,管理及本院医生外出进修的选送安排,负责与各类学会的联络,负责处方权的审批。

4、护理部:负责全院的护理业务和护理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总结、汇报;拟定全院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护理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经常深入临床科室,掌握、指导对危重、抢救病人的护理工作;做好与各职能科室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工作;定期召开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动态,布置、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与有关科室共同研究处理护理人员发生的事故、纠纷;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提出对护理人员的升、调、奖、惩的意见;负责护理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组织领导全院护士开展护理科研工作。

5、控感科:根据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拟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卫生学标准,主持制订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负责组织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培训,并组织考核。负责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的卫生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通报。及时汇总、分析检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与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沟通,制订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对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监督指导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

6、医保物价科:负责建立健全各级物价管理组织,分工明确、奖罚分明、抓好落实。根据上级指示布置、监督、检查物价管理工作。对全院的物价管理进行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维护调控全院各项医疗收费价格。负责新医疗项目和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备案工作。深入科室指导物价工作并抽查各科物价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违反物价政策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定期报医院医院领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负责与各级医保机构的联络沟通、申请医保额度、协议签定;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配合医保机构病历抽查、审核及费用反馈;接待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咨询、医保费用的查询;负责办理医保特种检查、治疗及药品的审批;负责医疗收费项目的设置及医疗服务新项目的成本测算及申报工作;负责医疗收费的培训、指导、监管。

7、人事科:全面负责医院劳动人事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全院的职称晋升、工资调整、奖惩、计划生育、年度考核及离退休工作;熟悉全院人员的情况,协助院领导做好行政科室及临床医疗、医技科室领导的考察聘任工作。并组织实施全院职工的聘任工作;负责院内外人员的调配、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的就收安置及计划外用工的使用工作;负责医院及各科室人员的编制及定岗、定员工作;做好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出国人员的政审;做好有关人事方面的接待工作;负责制定医院有关人事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完成院长、主管院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8、信息统计科:负责全院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维护、信息资源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信息化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保证网络与信息安全。负责维护全院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集线器、不间断电源等硬件设备,保证全院网络畅通。编制全院信息设备计划,提出预算建议。负责或协助处理全院信息设备、计算机及与计算机相关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和维护,协助做好信息设备的资产管理。做好全院计算机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协助、监督、指导相关科室对重要数据库的管理,保证医院信息资源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根据院内执行人员的资格,做好网络用户使用权限设定和管理落实信息保密制度。维护医院内网和外网的正常运行,协助医院推行无纸化网络办公模式。负责医院各种统计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分类和保管。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定期进行医疗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的统计分析,并向领导汇报。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做好各种统计,核对准确、完整,经院领导审签后按时上报。

9、后勤科: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做好全院后勤保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满足医疗服务需要。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全院后勤保障供应、水电管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氧气配送及管理等工作。

10、质控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按时总结汇报。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体制策划,制定医院医疗质量方针和医疗质量目标,组织制定医疗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保持现实有效性。负责组织对医院相关领域开展的新工作审查和检测结果的验证评估工作。深入科室,了解科室标准化医疗工作情况,保证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病案室的管理工作。开展医疗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医疗质量管理意识,提高职工医疗质量管理技能。根据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对全院的等级评审工作进行督导、申报并负责相关事宜。

11、医学工程科: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请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汇编、制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后实施。严格执行国家要求的招投标制度。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使用和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工作,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负责本科室的业务训练,掌握本科室人员的工作、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并向院长提出晋升、奖惩意见。承担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12、安全生产办:全面负责医院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拟定全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定期总结汇报。经常性的对保卫干事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法制、保密观念的教育。受理在医院内发生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和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及时向医院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配合公安机关,组织指挥保卫干事做好现场保护、案情调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维护院内治安秩序。负责治安队及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教育和发动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特、防毒)。负责医院职工的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负责组织医院的民兵预备役组织,定期进行军事训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13、项目办:根据医院的中心工作,制定医院基建项目发展、规划,并负责负责筛选、确定,提出重点项目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严把基建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协助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图纸设计、工程预算等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财务、材料管理,做到合理使用资金、入库有据、出库有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负责检查验收建材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搞好决策服务,做好参谋助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4、预防保健科:负责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疾病健康教育,定期检查、督促、布置、指导各病区的健康宣教专栏的工作。

15、绩效考核办: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在科长领导下,掌握会计业务知识,参与制定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统计各类经济数据,按月出具经济管理报表,确保数据真实、核算准确。协助科长核算绩效工资,参与绩效发放,并指导科室做好二次分配。对职能科室的考核情况进行季度汇总。负责科内文件资料的收集、归类、整理、登记、归档工作。遵守各项工作规程,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严守职业道德,不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完成科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16、导医台:做到分诊合理,分科准确。要知道每个医生的专业特长和接诊特点,疾病对口,患者特点与医生特点对应。导医接待患者应按患者疾病的轻、重、缓、急及病种有序地挂号分诊。对待残疾、高龄、身体虚弱的患者应主动接待,应合理安排就诊,优先安排检查、治疗。对行动不便的患者应主动上前搀扶,并引导至就诊科室或交给下一位导医引导至就诊科室。对用担架抬来的急危病人,应立即协助送急诊科处理。经常巡视大厅,引导患者挂号、候诊、检查。负责患者进出迎送,展示导医风采,时刻保持角色状态,让患者在不知不觉中感应医院的文化特色。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纬一路南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5656105   

负责人:贾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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