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hlstsm/2023-0591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呼勒斯太苏木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一、申请
需要“帮办代办”服务的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或到办事大厅现场咨询,自愿提出“帮办代办”委托申请。
二、受理
“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人员接到企业和群众的委托后,具备“帮办代办”条件的及时进行登记受理,不具备办理条件的,不预受理一次性告知。
三、办理
“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人员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帮办代办服务。
四、结果告知
工作人员“帮办代办”业务办理成功后,及时告知委托人办理结果。
五、工作时间及办理时限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六、办理时限:
按照具体事项公示的办理时间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