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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tzq_mzswwyh/2021-03484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民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17
民族事务委员会概况
发布单位:民委 发布人:巴特尔 发布时间:2021-11-17 点击量:1 字体:

 

乌拉特中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事宜的调查研究,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几点工作:

(一)项目工作

积极争取项目争取力度,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项目,改善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努力促进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民族工作

1. 指导和监督《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上级有关民族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2.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事项;

3.参与协调全旗社会稳定工作,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进,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4.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各个领域的实施,例如: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等方面进行调研并督促落实民族政策;

5.做好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品生产企业的上报及贴息贷款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7.管理和做好少数民族成份识别、恢复及更改工作;



(三)蒙古语文工作

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相关民族语文政策,负责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并行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推广、规范和使用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翻译、报刊、广播影视和民族古籍的搜索、整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具体工作职责:负责完成机关日常事务、政务公文处理、信息汇总和报送、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计、普法、综治、纪检、信访、工青妇、保密以及教育活动等工作。

(二)民族政策股(包括蒙古语文、民族经济股、社会发展股)

具体工作职责:负责完成有关民族(民族语文)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具体负责“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工作、民族经济、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扶贫、人才队伍建设等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调研以及民贸企业、民族特色村寨、科技培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城市民族等工作。重点开展各苏木镇嘎查村及各嘎查乌素小组(村小组)地名及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并行工作,加强蒙古语文规范和推广使用工作。


三、人员基本情况

(一)编制情况

单位设有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1名。

(二)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单位现有财政供养人员3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政策性离岗人员2人,退休人员18人。

(三)领导职数情况

 单位设有一正两副职数,现有正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主任科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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