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mzswwyh/2021-0359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
关于乌拉特中旗2020年度第一批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等事项的通知》(内民委发[2019]55号),市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等事项的通知》(巴民委发[2019]75号)文件内容,下达乌拉特中旗2020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围绕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扶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和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等工作。要将民族工作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机结合,共同推进。旗民委和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具体要求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行备案制,根据下达的资金额度,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中确定项目并实施方案的同时,报旗人民政府批复并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实施项目,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旗民委要做好项目备案工作,并及时上报市民委备案。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驻扶贫办纪检组监督电话: 0478-5635155
旗财政局; 贾文科: 0478-5608535
旗 民 委; 呼和巴日斯: 0478-5918028
邮 箱: wzqfpb@126.com
反馈地址: 旗党政大楼3012办公室
乌拉特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