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nmhkjj/2023-0971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农牧和科技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
乌拉特中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巴彦淖尔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23〕29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满足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需求,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现就做好乌拉特中旗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稳中求进基础上快进优进,锚定建设“四个区”“两个基地、四个集群”的目标定位,推动农牧业升级、农牧区增效、农牧民增收和农村牧区发展。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二、任务目标
2023年补助项目安排全旗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8个中心(农牧业机械服务中心、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畜牧和水产服务中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绿色产业发展中心)、10个苏木镇,重点推进牧区现代化、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
(一)任务目标
1.完善以技术团队带项目建设科技示范基地,以项目扶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以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新型职业农牧民和示范户为主要运行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性农技推广组织密切合作,引导经营性农技推广组织大力开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技人员创新创业。
2.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率超过90%,以项目扶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以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新型职业农牧民和示范户模式,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80%,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时间100个工作日以上。
3.依据我旗产业发展实际,遴选推介发布一批支撑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并进行推广示范,全旗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4.持续建设7个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和1个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每个基地推广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开展5次以上观摩培训,成为全旗基层农技人员实践锻炼的主战场,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牧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牧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继续完善5个科技小院,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依托亿丰惠农专业合作社新建食葵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小院,主推向日葵扩行降密技术,破解向日葵锈病难题,提高向日葵品质。培育蒙古马和乌拉特羊肉品牌推进科技示范基地,现代化为牧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5.建立专家、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时互动的智慧农技推广服务平台,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超过90%,农技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80%,多方式拓展农技推广服务范围,提高科技服务的针对性、便捷性和时效性,逐步实现技术解决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绩效考核电子化。
6.在全旗组织遴选31名基层农技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以及到示范基地开展试验示范的方式对不少于1/3的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进行5天以上旗级培训,其中异地培训(旗外)人数不低于60%,由农牧和科技局统一选派参训学员,进行审报参训。
7.继续实施特聘农技员任务,农牧和科技局特聘4名以上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热爱农村的农技员骨干人才队伍,选聘过程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方案》《巴彦淖尔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方案》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
8.围绕农牧业全程机械化作业薄弱环节,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设备的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农机技术,减少作业成本,提高作业精准度,助力农业节本增效。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年底达86.9%。
(二)任务补助
2023年下达我旗补贴资金100万元,根据《巴彦淖尔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旗工作实际,主要用于以下补助环节和对象(详见附件2)。
1.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39.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牧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聘请专家团队,实施“特聘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大学生到乡镇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支持乡土专家、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等承担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任务,支持农技推广员与家庭农牧场、农牧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建设“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
2.农牧业科技示范补助(46.7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对示范主体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及基地示范物化类、服务类、其他类进行补助,同时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补助。
3.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13.7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知识更新费用,包括参加上级部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有关培训费用。
以上项目资金在完成任务清单的前提下,依据我旗实际,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统筹调配使用。
三、主要措施
(一)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模式创新。推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科技成果示范小院+科技成果技术+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农技人员+乡土人才+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技推广运行模式。积极探索实施“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机制,完善融合发展机制,发挥公益性推广机构在多元化推广体系中的枢纽作用,通过共建平台、政策支持方式,实现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强化与北平纺织、阿恒马业、高塔梁原生有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亿丰惠农、好联丰、惠邦农牧专业合作社、乌加河镇力胜农机专业合作社、德岭山镇益禾农作物种植农牧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其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知名龙头企业联系密切的优势,建设集种养植、加工、销售、科技培训于一体的产业示范基地,重点试验、示范新品种、绿色高效新技术,开展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技推广,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同时带动更多的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共同开展基层农技推广,助力脱贫攻坚。
(二)有效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完善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立足需求选准培训对象、优化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方式。积极参加市级以上高端层次的农技推广培训,培养造就农技推广领军人才。一是遴选31名农技推广骨干参加上级组织的5天以上知识更新培训和自治区农牧厅统一组织的脱产业务培训。通过进修深造,使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跟上时代节拍,成为指导服务的行家里手。二是依据本地主导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的培训方式,分层分类分批开展培训,培训对象为全体技术指导员和新型经营主体有关人员。同时要以举办培训班集中培训和结合农时、农事不定期培训为主要形式,建设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专家团队。三是加强村级推广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经营性服务组织的培训,培养最基层的推广力量,造就一批永不走的“田保姆”,培训人数在100人以上。四是以负责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宣传报道、信息、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设立综合服务组,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宣传报道,按上级部门要求整理档案,做好项目财务管理。组长:赵宏宇(兼)成员:苏布达、王蓉、塔娜、查拉根、李亚娟、邱秉聪。
(三)建设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按照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和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围绕我旗确定的主导产业、牧区现代化以及乡村振兴需求,整合“三区人才”、博士科研工作站、院市、院地合作项目和人才资源,持续建设小麦、玉米密植滴灌、食葵、旱作特色产业、二狼山白绒山羊、蒙古马产奶量提升以及“肉羊三元杂交”推进等7个长期科技示范基地和设施农业。2023年“农牧业科技示范补助”重点支持食葵产业科技示范基地(新建科技小院、四控园区)和马产业以及“肉羊三元杂交”科技示范技术推进科技示范基地。
依托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小院,9个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产业扶贫等,将基地打造成农牧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和辐射源、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进行实训、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促进优势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加速基层农技人员培养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全面支撑稳粮保供、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优先做好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四)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2023年结合我旗承担的市级、旗级各类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牧区现代化试点建设、科技示范基地任务,以科技助力产业提质升级增效为主要路径,强化科技、人才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驱动和引领作用,打造农牧业科技展示样板,形成科技要素驱动、可借鉴可复制的农牧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通过遴选60名技术指导员开展多批次、分层次的现场培训,引导农牧民应用优良品种、优质肥料和重点适用技术,带动农牧民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五)示范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围绕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兴农、效益兴农、绿色兴农等要求,制定《2023年乌拉特中旗农牧业生产重点适用技术主推名录、新型优质肥料主推名录和优良畜禽品种主推名录》,遴选推介符合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28项农牧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
组建技术团,制定技术操作规范,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各级各类专家、基层农技人员进园区进基地入户到田,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惠农政策宣传等,有效解决农牧民技术问题,促进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
(六)积极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023年全旗共遴选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100户,要在科技示范基地遴选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种养大户、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土专家、产业扶贫指导员等作为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在农牧业生产的重要时节和关键时节,对示范主体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主要以指导服务、技术培训方式,把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种养技术、防灾减灾和标准化生产技术传授给示范主体,把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推广到示范主体,把农牧业生产投入品供给和农畜产品供求等信息发送到示范主体,提高示范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对周边农牧户,特别是小农牧户的辐射带动能力。
(七)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服务高效便捷、覆盖面广等优势,组织专家教授、农技人员和经营性服务组织等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为广大农牧民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实时的指导服务。优化中国农技推广APP运行管理,使用率达到100%,将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主体培育等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线上动态展示。继续将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情况与基层农技人员绩效考核挂钩,未完成任务者,一律不得评优。
(八)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结合乌拉特中旗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继续保障全旗原有基层农技人员的聘任连续性,同时通过各种途径,选拔农牧业专业应往届大学生及遴选群众基础好、组织能力强、乡土经验丰富的土专家、本土人才等技术人员充实到农技推广队伍中来。2023年聘用4名特聘农技员,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农牧业技术指导和管理保障工作。特聘农技员由农牧和科技局会同财政局进行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
(九)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壮大社会化农技服务力量,重点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探索村级农技服务网络站、点。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承担公益性农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支持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协调在金融、财税、用地等方面给予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十)继续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继续实施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工作,承担协同推广的单位和团队要以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为主线,以重大技术推广任务为牵引,制定实施方案,协调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性服务组织等合理分工、高效协作,充分调动我旗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新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旗长为组长,政府主管副旗长、旗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旗政府办分管主任、农牧和科技、财政、审计分管领导及苏木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顶层设计,搞好协调配合,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统筹项目实施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日常实施工作。旗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要加强配合,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农牧和科技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筛选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指导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科技示范户和试验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的组织培训,督促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编写技术资料;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并负责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推动农技推广体系的高效运转。财政部门负责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严防截留或挪用资金。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旗农牧和科技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小组。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协作,科教股负责项目综合协调,掌握项目进度,信息上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财务股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
(二)完善项目实施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建立各类农技推广制度,健全完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发布,专家组、农技指导员选聘管理,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公示,农技人员下乡管理考核及补助发放、绩效考核及奖励等方面的关键环节管理办法,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三)强化资金管理。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范围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方案要求和市级方案内容执行;严格支出程序,完善支出手续;建立健全账目和工作手册,细化支出事项和金额,对违规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绩效考评。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办法,明确项目实施的目标、内容、责任以及资金使用要求,保证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序开展。以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度、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农牧业技术人员培训以及农牧民满意度、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农牧业产业发展等作为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通过项目考核小组现场抽查、考评、农牧民满意度调查测评、电话调查、主管部门审查等方式,对建设进展和成效进行绩效评价。
(五)强化宣传总结。及时宣传项目实施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和基层农牧业技术人员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农技推广体系良好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牧厅的要求及时对项目建设的典型材料、典型事例、项目总结以及其他上报数据进行上报。
附件1:乌拉特中旗2023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投资情况表
乌拉特中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