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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日期 2023-12-13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单位:财政局 发布人:艾米雅 发布时间:2023-12-13 点击量:0 字体: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乌拉特中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台账》责任分工,认真梳理了本单位2023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现总结如下。

一、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

(一)健全公共卫生法治体系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作为乌拉特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的牵头单位 ,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及时制定工作预案,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根据乌拉特中旗委办公室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乌拉特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预案;及时成立乌拉特中旗财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后勤工作保障组,工作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刚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保股,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各股室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加强经费保障,开通绿色拨付通道,启动紧急采购程序。

2.结合本单位职能,抓好防疫宣传工作

 

(1)及时在乌拉特中旗部门工作群中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乡镇、县级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2)向全县相关部门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支持相关单位实施防控处置急需的设备、物资紧急采购,确保急需的设备、物资及时到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以实行紧急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采购的主体责任由采购单位负责。

(3)召开全体职工会,及时向全体职工传达新冠肺炎疫情最新进展情况,号召全局职工提高认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和排查;及时发布乌拉特中旗财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动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共计发布工作动态 4 期,报度领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报114期。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继续深入清理我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及时更新失效或即将失效文件。2023年1-12月,乌拉特中旗财政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根据区财政厅认领情况,及时做好新增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认领工作,确保认领事项“一网覆盖、一次办好”。2023年1-12月,我局无新增认领事项。

三、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乌拉特中旗行政执法公示规定》、《乌拉特中旗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乌拉特中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用语标准、行政执法案件编号标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等地方标准。

(二) 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录入我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对本单位执法证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注销收回1人的执法证(系过期、调离、调岗、退休人员),完成21人的执法证年检工作。

 

四、不断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一)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两会期间,共派出5个工作小组,到会议现场就我局预决算草案接受人大代表的询问和质询。本年度,根据乌拉特中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

(二)深化政务公开

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将上级政府部门发布法律法规、减税降费的相关文件及其解读在金财网及乌拉特中旗政府电子政务网站进行公开,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及收费清单并予以发布。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推进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调解依据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乌拉特中旗财政局对涉及本单位行政调解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梳理涉及本单位行政调解职责的产权纠纷调解类条款两条。

抓好政府采购活动争议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2023年1-12月,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办理政府采购投诉一件。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履行复议应诉和行政调解职能,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了我单位工作制度。2023年度,我单位积极做好行政调解工作,1-12月未被申请行政复议,收到行政诉讼2件。

六、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一)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及时收集法治宣传资料,通过集中学习等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财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通过党组会、班子会、中心组学习、职工会等会议安排会前学法,覆盖乌拉特中旗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并按要求组织单位职工做好法治教育学习,营造全局干部职工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  

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乌拉特中旗财政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该律师事务所指派了律师担任乌拉特中旗财政局常年法律顾问,对乌拉特中旗财政局提供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律咨询等业务,充分保障了县财政各项工作、决策的合法性。

七、健全完善工作落实保障机制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我单位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乌拉特中旗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琼英同志在组织领导、工作职责、督促落实三个方面的具体职责,明确了法治财政建设相关事项的牵头办理股室。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我旗财政收入锐减,造成财政收支矛盾大,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费保障出现一定困难。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多方筹措资金,克服困难,保障行政执法运行经费。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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