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gaj/2021-03778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旗公安局坚持学习与教育同步,查纠与整改同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忠诚担当、改进工作作风、践行学史力行。在认真落实巴公通【2021】54号《通知》的基础上,围绕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出71项便民利民举措。
乌中旗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推出便民利民措施
一、户口管理类
1.实行区内跨盟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办理区内户口迁移人员,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和迁移信息通过网上流转,取消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
2.新生婴儿出生登记、户口迁入、户口注销、户口恢复、户口辅项变更更正等业务取消申请。
3.推行“全旗通办”,实现就近办理。下列事项由全旗内户籍窗口受理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户口事项,实行“全旗通办”、即审即办:
(1)新生婴儿出生登记;
(2)户口迁入迁出;
(3)户口注销;
(4)司法机关办案,以及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因履职需要查询公民户口登记信息;
(5)户籍证明办理;
4.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除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变更外,其余变更事项办理权限全部下放至派出所办理,实现一次办。
5.户口迁移过程中,一律不要求群众提供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未落户证明;
6.放宽农牧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条件。进入我旗居住生活的农村牧区籍人员可以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请落户城镇,无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其他条件的限制。
7.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城镇。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留学归国人员,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可以在我旗申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其他条件的限制。
8.放开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落户城镇。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即可落户;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凭单位用工合同,即可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无居住年限、缴纳社会保险等条件限制。
9.放开农村牧区人口参军落户城镇。退出部队现役的农村牧区籍义务兵和士官,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可以在现实际居住地申请迁移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其他条件的限制。
10.明确刑满释放人员落户问题。原我旗户籍居民刑满释放回原注销地落户不具备条件的,由现居住地派出所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审核后,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1.明确智障人员落户问题。对于长期生活在社会救助管理站的精神智障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上报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审核通过后派出所可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并标注存疑标识,按“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人员供养,以后查找到亲属,认领回原籍的,予以注销户口。
12.明确未办理收养证明的事实收养人员落户问题。利用人像比对排除漂白身份或者DNA鉴定排除拐卖情形后,先行登记户口,将其户口登记在所在社区集体户中,并在人口系统做出存疑标识。
13.放宽投靠类落户城镇。我旗城镇户籍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投靠落户,无投靠人员年龄、婚否、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和住房面积等其他条件的限制。
14.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对在我旗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村牧区籍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可在现实际居住生活地申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等其他条件的限制。
15.实行办理窗口首接责任制。对群众办理身份证、居住证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办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理由。
16、依托户籍审批网上流转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办理条件和法定形式要求的,由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后,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先行为群众办理。
17.出生日期变更、性别变更、名族变更由原来15日的办理时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
二、证件办理类
18.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免收工本费,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免收工本费。
19.全旗公安机关各户籍派出所均可受理异地身份证和居住证。
20.简化办理异地身份证手续。暂住人员在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后,可在派出所凭过期身份证、驾驶证、学生证、医保卡、社保卡、出入境证件等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21.压缩证件办理时限。长期身份证制证周期由原来60天(现上级要求25天)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提供及时提醒取证服务。
22.临时身份证,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立等可取。
23、我旗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为流动人口并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符合条件的,派出所社区民警即时受理并从系统内上传,申请人到乌拉特中旗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当场制证、立等可取,由法定30日(上级要求5个工作日)变为当场制证。
24.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25、设立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业务。为方便群众出行,最大限度为群众节省时间,在机场设立临时身份证明打印一体机,方便群众补办临时身份(乘机)证明。
26.临时居民身份证立等可取。
本旗内居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可在本旗内任一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实现随到随取。
27、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当场打印。我旗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为流动人口并申请办理居住凭证,派出所社区民警当场打印居住凭证,不受居住满六个月限制。以前未登记为流动人口的,当场登记、当场打印居住凭证。
28、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取消先期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限制,当场办理。
29.本地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办理,取消携带户口本、过期身份证及驾驶证等证明材料,只需本人办理,民警核对即可办理。
三、延伸服务类
30、开通“绿色通道”。为企业集体用工、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等急需用证的群众开通“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服务,确保及时领取证件。
31、推行“休息办”。为上班、上学人群办理证件提供周六日受理服务。
32、推行“延时办”。针对春节、寒暑假等节假日办证高峰,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33、推行“自助办”。在旗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配备自助照相和自助填表设备,申请人可自主选用,实现证件照片“多拍优选”和信息填报。
34、推行“免费照相复印服务”。为申请人提供身份证证件免费人像采集和免费复印服务。
35、推行“多样缴费”。身份证证件办理可通过现金、银联卡、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缴费。
36、与中国人民银行中旗支行成立“反洗钱、反电信诈骗、反跨境赌博”工作站,形成“三反”打击合力。
四、互联网+政务服务
37、深入实施“互联网+户政服务”,创新公安服务工作手段,建立我旗公安局“掌上户籍室”推动我旗户籍业务办理实行“互联网+”运行模式。户口申报、注销、迁移、变更更正等85项户籍业务可通过平台线上申请办理。
基层派出所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38、针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服务。
39、针对上班族、学生及在外务工人员无法于工作日到窗口办理业务,推出预约服务,户籍员公开联系方式,让群众在周末进行预约户籍、身份证的业务办理。
40、设立“户籍业务咨询”微信群,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及时解答群众咨询、接受举报和办理业务。
41、为办实事群众提供饮用热水、电瓶车、手机免费充电、老花镜等。
42、实行现金、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缴费方式,方便群众办实事。
43、延长工作时间,随时接待办事群众。
44、户外张贴户籍民警电话号码,方便群众联系。
45、推出免费复印资料服务,为群众复印办理业务所需相关材料。
46、在蒙古族聚居区,为蒙古族群众提供语言文字服务。
47、辖区重点工矿企业建立警务室,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经营秩序。
48、警校联手,共建平安校园,帮扶困难学生。
49、身份证办理实行“多拍优选”,群众可以申请不满意重拍,从中优选满意照片。
50、新生儿重名查询服务。各户籍派出所及便民服务大厅可为有需要的群众,在新生儿起名中,提供本市范围内相同姓名人数的查询服务。
51、开通“绿色通道”。为企业和集体用工、急需用证的中高考考生等群众开设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
出入境服务大厅便民利民举措
52、在大厅醒目位置张贴4月1日起国家移民局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6项新举措海报并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减少老年人排队等候时间;
53、简化老年人办证照采集流程,即60岁(含)以上申请人优先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如无出入境证件照片再调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居民身份证照片”,60岁以下申请人优先复用1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如无出入境证件照片再调用1年内曾办理过的居民身份证照片。
54、在预约咨询、现场受理、指纹采集等一系列办证流程中配备工作人员开展全程引导,并对许多老年人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等设备的情况提供专人帮助其申请健康码、行程码、网上平台预约等线上操作,方便老年申请人办证,同时对老年人提供电话预约办事服务,延伸网约服务功能全面覆盖;
55、增加缴费途径,提供多种支付方式。现便民服务大厅可接受现金,银行卡,手机支付等多种证照费缴纳选择,提供现金支付转换手段,方便无法使用手机支付的老年人顺利缴费,切实将便民落到细节实处;
56、升级改造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增加亲友代办、语音提示等功能,优化操作界面,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实现简易化、差别化的定制式操作流程,改善老年人使用体验,方便老年人便捷操作和网上办事。
看守所便民利民措施
57、为来所办案人员、律师会见提供预约服务,制定电话预约制度。
58、看守所内建设律师远程会见室,方便路远的律师,免除了奔波之累。
59、完善接待设施设备,在提审室放置电脑、打印机、纸张等办公用品,在窗口摆放软椅、饮水机等,为群众、办案人员、办事律师提供贴心便民服务。
60、看守所为路途远的家属开放远程家属会见,对稳定罪犯思想情绪,促进已决罪犯的改造起到积极作用。
61、公布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群众的监督和投诉。
乌拉特中旗交管大队向社会推出便民利民措施
62、小型机动车新车注册(需要查验机动车)在当日内办结完成。申领免检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驾驶证补、换证业务,当时受理、当时领证。
63、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开辟老年人办证窗口,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的“三力”测试,增设专用“考台”。
64、在原有“四个减免”便民措施的基础上,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拆卸号牌、免费安装号牌、免费照相等服务。
65、为方便偏远地区农牧民就近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开展摩托车“送考下乡”服务。
66、车管分所增加延时办理、预约办理、一窗办理、交管12123网上办理等功能。
67、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68、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轻型柴油货车、总质量在5吨(含)以上的中型、重型柴油货车,确实需要在城区通行的可以办理海流图镇电子通行证,并在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向社会承诺
69、针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当事人无异议的简易程序事故,24小时内办结。
70、在事故处理当中,针对受伤群众不便和非本辖区的事故当事人,提供免费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的服务。
71、为了方便快捷处理交通事故,让群众少跑路,在事故中队安装互联网电脑免费为群众打印互联网传递的信息资料、电子保单等服务。
信息来源: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