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wsjkwyh/2023-1108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22 |
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卫健委各股室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标准(试行)》、《乌拉特中旗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卫生健康实际,现就开展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法治工作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治理能力,确保我旗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使我旗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运行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机构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培训的实效性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自查(2023年5月20日之前)。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专班,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并将方案和专班报卫健委党务办。压实创建责任。
(二)整改提高集中申报(2023年5月30日之前)。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股室所迅速开展示范创建资料收集、整理、汇总、提交。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指标自评。建立台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整改任务清单,挂号销账。卫健委法监股及时向旗依法治企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内容的自评报告。委机关各股室所、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工作责任分工表提供证明的文件、图片、新闻链接、获奖材料、情况简介等佐证材料。卫健系统创建工作综合工作组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迎检阶段。各医疗卫生单位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成效和社会影响力。对照创建指标,进一步补齐问题和短板,全力以赴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的测评和实地核查,常态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增强法治思维和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法治培训教育与考核激励机制。(卫健委党务办负责委机关此项工作)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合法性审核、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情况定期自查、案件评析等制度。(卫健委法监督股负责)
(三)逐步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建立实施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补救的工作模式。(卫健委法监督股负责)
(四)全面履行法律顾问制度,选择适宜的法律顾问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明确法律顾问职责,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卫健委办公室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开展创建工作
卫健委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按照《建设标准》对旗人民医院、蒙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执法大队等事业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委机关各股室要按照《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二)开展自评工作,加强考核督办
委机关各股室按照《建设标准》对标对表,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建立短板弱项排查台账。并于5月20日前完成自评,将自评情况和排查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已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卫健委定期调度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请委机关各股室所、各医疗卫生单位每月14日前上报进展情况。
联系人:刘娜(党务办),电话:15044874483
邮箱:wzqwjw@163.com
(三)组织领导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旗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成立卫健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1.卫健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 陈和平(卫健委主任)
第一副组长: 何国梁 卫健委党组书记
副 组 长: 孟 乐(卫健委副主任、卫健执法大队负责人)
李 刚(卫健委副主任、蒙中医医党支部书记)
马全发(卫健委副主任、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
范 倩(卫健委副主任)
赵 晴(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
田长生(旗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
成 员: 贾 慧 琴 卫健委法监疾控股股长
王 晓 霞 卫健委党务办主任
段 建 军 卫健委办公室主任
王 刚 卫健委财务科主任
韩 倩 卫健委医政股股长
张 娜 卫健委基层股股长
额尔登花 卫健委蒙中医药管理股长
乌 日 娜 卫健委药政股股长
吕 美 霞 卫健委妇幼股股长
郝 丽 卫健委职业健康股股长
刘 改 仙 卫健委人口家庭与老龄健康股股长
石 楹 新 卫健委系统工会主席、健教所所长、爱卫股股长、系统宣传信息工作负责人
贾 剑 峰 旗人民医院院长
郝 强 旗疾控中心主任
巴 格 那 旗中蒙医院院长
杜 耘 旗妇幼保健院院长
裴 建 雄 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 永 良 卫健执法大队副队长
2.综合协调组:领导小组设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综合协调组。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综合材料、工作方案,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整理、归档;筹备组织有关会议,负责与上级部门开展沟通协调,撰写综合自评报告,协调收集相关部门的申报材料;督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反馈发现问题,监督问题整改落实,协调检查有关事宜,汇总检查情况;
组 长:贾慧琴(法监股股长)
工作人员:王婷(法监股工作人员)
3.宣传报道组:
组 长:石楹新(健教宣传股股长)
工作人员:徐静(健教宣传股工作人员)
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营造创建工作氛围,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文案,文案,图片,音像资料的制作、整理和保存工作,负责编发报送创建工作的各类信息简报。
附件:
1.乌拉特中旗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标准
2.乌拉特中旗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制建设短板弱项排查表
3.乌拉特中旗创建全国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指标体系工作责任分工表
中共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