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gaj/2024-0471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
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坐落于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经纬二路,下设情指中心、刑侦大队、禁毒大队、政工办、看守所、拘留所等14个科室,11个公安派出所,全局现有警力406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旗公安工作的政策,起草全旗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全旗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旗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三)组织、指导全旗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旗公安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依法开展人口、户籍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旗公安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和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管理旗看守所、拘留所。
(八)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内部执法工作;负责全旗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
(九)指导并组织实施全旗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全旗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旗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指导、监督并依法开展全部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对全旗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打击工作。
(十二)负责掌握全旗毒品违法犯罪情况,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十三)负责全旗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务工作。
(十五)负责全旗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拟定全旗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和宣传规划,监督落实情况;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督促检查指导全公安信访工作。负责全旗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指导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开展我旗与蒙古国南戈壁省警方之间中蒙警务交流工作。
(十八)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九)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