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gaj/2024-0487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12 |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并以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6月12日,乌拉特中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吉仁尼格带队深入石哈河辖区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坚决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旗政府办、石哈河镇政府、旗应急管理局、旗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吉仁尼格副旗长一行先后来到铸合矿业和中鼎矿业,听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企业值班室、监控室以及矿山生产核心区域,重点督导检查企业日常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吉仁尼格副旗长强调,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主动落实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即查即改的企业责任。
吉仁尼格副旗长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时时放在心上,处处抓在手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见到实效,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互动双赢。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企业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从源头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并按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强化隐患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三是要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检查。监管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不留情面的原则,经常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不整改、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