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wltzq_wsjkwyh/2024-05036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卫健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22
乌拉特中旗卫健委开展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督查工作
发布单位:卫健委 发布人:刘晓翠 发布时间:2024-03-22 点击量:3 字体:

《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指出,要加强城乡联动和乡村一体化。加强县域医共体与城市医院的合作,深化城市支援农村工作,二三级医院要通过专家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开展帮扶的城市公立三级医院对县域医共体要至少派出3名以上专家给予医疗、药学、护理、管理等常年驻守指导。建立健全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帮扶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逐步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等统一管理。对其他性质的村卫生室,继续深化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牵头医院向乡镇(街道)常年派驻临床、管理人才,帮助解决基层问题,面向乡村开展巡回医疗。

为提升我旗紧密型医共体内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实现旗域内药品目录统一,确保我旗公立医疗机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3月20日开始,旗卫健委将组织专班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药品采购目录制度执行情况、基本药物配备使情况、药品采购流程、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配送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采购流程是否合理顺畅、是否按规定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网外采购现象等。

通过督查,可以确保我旗紧密型医共体内药品目录的统一,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