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mzj/2024-0513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第二期政策宣传,让我们走近特困供养,帮助大家充分了解关于特困供养政策。
哪些群众可以申请特困供养?
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可以申请特困人员供养。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或未满60周岁但患重特大疾病长期卧床的成年人;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和视力残疾人。
什么是无生活来源?
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特困供养的形式有哪些?
特困供养人员的供养形式分别为在家分散供养和在当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依法享有自主选择救助供养形式的权利。
目前特困供养标准是多少?
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308元;
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78元。
城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是多少?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为每人每月1244元;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为每人每月479元;
如何申请特困供养?
本人或委托村(居)或其他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特困供养材料有哪些?
1.书面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患重特大疾病应提供旗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例首页等证明材料;
4.旗县区规定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来源:巴彦淖尔市民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