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mzswwyh/2024-0523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为切实加强我旗清真食品管理,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2月6日,市民委副主任闫宇,旗民委主任刘秀萍一行开展春节前清真食品安全大检查。
闫宇一行对我旗清真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店进行实地查看,并积极宣传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经营者文明守法经营,督促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严格落实用电、用气、消防、食品安全等各项安全措施,规范食品外包装“清真”标识使用,切实保障全旗清真食品市场的安全、有序发展。
通过此次检查,切实增强清真餐饮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了清真食品市场,确保各民族人民群众安心食用清真食品,营造了安定团结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