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tyjrswj/2024-0526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4 |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乌拉特中旗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乌拉特中旗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旗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区、全市、全旗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按规定程序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能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宣传、财务、统计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政策、制度文件,拟订退役军人事 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资产管理、党建、纪检等工作。
负责人:樊雪渊 联系电话:0478-7976306
( 二)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股
负责人:张 琳 联系电话:0478-7978100
(三)移交安置股
负责人:王彦儒 联系电话:0478-7978112
(四)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
负责人:张瑞轩 联系电话:0478-7978112
(五)二级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等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地开展精准帮扶救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信息情况,提供决策参考;对接本旗县(市电子政务外网),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建设,实现远程信访、信息互通、指挥调度、视频会商等。
6、当好退役好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7、建立健全走访慰问退役军人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特别要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前,组织大走访大慰问活动。遇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8、完成本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贾跃发 联系电话:0478-7978108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古镇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樊雪渊
联系电话:0478-797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