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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tzq_hlstsm/2024-0528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呼勒斯太苏木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20
呼勒斯太苏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发布单位:呼勒斯太苏木 发布人:阿古达木 发布时间:2024-08-20 点击量:4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乌拉特中旗呼勒斯太苏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苏木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苏木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苏木党委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苏木党委自身建设、嘎查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苏木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领导辖区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为村民提供信息和科技服务,帮助转移剩余劳动力;开展文化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公益事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指导做好村委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

根据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步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利运行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呼勒斯太苏木人民政府大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612006

负 责 人:呼斯楞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呼勒斯太苏木设5个行政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的建设办公室(加挂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社会治理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生态保护办公室、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苏木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办公室和政协联络办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益强

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苏木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及新兴领域党组织建设;负责组织人才、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群团、统一战线、民族团结进步、宗教事务管理和村务监督等工作。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苏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各嘎查党群服务中心工作。

负责人:包沙琳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洪防汛抗旱及防灾减灾工作;负责配合做好国家安全、国防动员和强边固防等相关工作;负责协助开展市场监督,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拆迁、房屋征收补偿、危房修缮和文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罗玉龙

生态保护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矿产、水、土地、林地、草原、野生动植物、旅游等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点源污染、面源污染、大气污染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负责本区域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河道治理、清四乱、河长制、林长制工作;负责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负责做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做好防沙治沙、公益林管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湿地保护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刘鹏

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综合管理、统筹协调,以及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和建设工作;负责做好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经济发展和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承包经营及经营合同管理、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郝日娃

(二)事业机构

呼勒斯太苏木设2个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为综合行政执法队、农牧林水服务保障中心。

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以苏木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负责人:敖登

农牧林水服务保障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农、牧、林、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落实林(草)长制、河湖长责任制;协调电力、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人:李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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