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ltzq_fzhggw/2024-05527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9-11 |
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易医”
便民服务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卫健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 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 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结合乌中旗卫健系统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意义
引导和规范社会信用行为,提升社会信用管理水平,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信用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信用体系保障。
二、优惠对象
(一)荣获旗级以上的劳动模范、五一奖章、自治区级党代表、人大政协代表委员等社会典范先进人物。
(二)部队官兵、军烈属和优秀青年志愿者。“信易医”推进工作分为工作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实 施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1、工作部署阶段(2023年1月10日一1月20日)。 各医疗机构根据方案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和就诊流程,开通 绿色通道等,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21日一长期)。1 月21日起正式全区实施“信易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就 诊患者,按要求落实相应的便利惠民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方案 认真抓好工作措施落实,积极探索适合医院实际的守信激励 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更多惠民服务事项。
(二)医疗机构要在相关服务窗口环节显著位置设立 “信易医——诚信窗口”“信易医——诚信服务岗”等标识, 同时加强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有效营造优良 就医信用环境。
(三)医疗机构在提供“信易医”服务时,个人需提供 真实有效身份证明,以便核查其信用信息。
(四)“信易医”特色诊疗服务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
可持续的服务工作,相关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后信用便 民服务工作的重点,持续抓好“信易医”工作的推进、落实 和执行。
(五)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梳理“信易 医”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行“信易医” 工作取得成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