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xhrsm/2024-0585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新忽热苏木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9-11 |
为切实做好新忽热苏木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办事结果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方便群众原则。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办事。
二、公开内容
1.乡镇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等。
2.乡镇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5.扶贫、救灾、优抚、社会救助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情况。
7.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三、公开形式
1.政务公开栏。在苏木政府及辖区各嘎查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政务信息。
2.政府网站。在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网
(http://1.25.240.11:8082/sites/wltzq/index.jsp)对应公开目录,录入相应内容,方便群众查询。
3.网络媒体。通过微信群组、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发布政务信息。
4.展板、手册。利用各类宣传展板,使群众可以随时了解本地、本单位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内容,并制作发放办事指南(包括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内容),供办理业务的单位或群众查阅或索取。
6.会议、文件。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四、公开程序
1.提出。由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拟公开的内容。
2.审核。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合法。
3.发布。经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进行公开。
4.反馈。及时收集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归档。对公开的文件进行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五、监督保障
1.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意见箱等,接受群众监督。
2.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