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ltzq_zfhcxjsj/2024-06175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文 号 | 乌中工改办〔2024〕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
各工改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水平,认真落实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行使用电子材料办理等有关要求,根据市工改办发布的《巴彦淖尔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2024年修订版)》及《关于公布<巴彦淖尔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系统共享材料清单>的通知》,我旗工改综窗梳理了乌拉特中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系统共享材料清单,现予以公布。凡是列入清单的材料,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时不再由申报单位提交,而是由审批部门和工改综窗人员从材料库中共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
附件:乌拉特中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系统共享材料清单(2024年版)
乌拉特中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8月19日
关于公布乌拉特中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系统共享材料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乌拉特中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系统共享材料清单(2024年版本).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