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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30
《乌拉特中旗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王旭东 发布时间:2024-10-30 点击量:2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解决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等问题,推进“一网通办”和业务流程再造,实现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一次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根据相关要求,结合乌拉特中旗工作实际,起草制定《乌拉特中旗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方案》(内市监餐饮字〔2024]207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

2024年底前,经营主体通过线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和线下实体政务服务窗口,实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食品经营许可申办,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的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四类事项“一次申请、并行办理、一次办结”,切实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提升行政效能。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

(一)优化升级阶段

全面梳理、优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食品经营许可申办、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和业务流转方式,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已实施的“一件事一次办”基础上,规范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实现“一次申请、并行办理、一次办结”。

(二)全面推开阶段

通过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政务平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政务平台)及各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实施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公告,在全旗范围内全面推开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确保线上线下受理渠道畅通,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全部纳入旗政务服务大厅受理。

(三)宣传推广阶段

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全面总结推开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做法,形成典型经验材料,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四)持续巩固阶段

综合用户体验、数据共享等方面,对标先进地区“一件事一次办”案例和相关应用,持续巩固提升,切实做到惠企利民。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

(一)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个窗口受理

1.线上依托一体化政务平台,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或法人实名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或“蒙速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主题,点击立即办理。进入智能引导页面,勾选需要办理的业务,认真阅读填报须知,点击下一步。进入智能填表页面,根据真实情况填写表单信息,核查填报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提交页面,依次上传申报材料,点击提交办件。提交办件成功后,可通过“我的办件”查看办件进度及结果。

2.线下将“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负责开办餐饮店咨询导办、信息采集、材料受理、表格填报、网上流转以及综合出件等业务,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将申请信息通过一体化政务平台及时推送给审批部门审批,实现一次填报,一窗办结。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齐更正。

(二)数据共享、联动办结、一个窗口出件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过一体化政务平台受理“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批时限内完成办理,并由综合窗口按照申请人选择的方式统一反馈办理结果。

第四部分:职责分工

(一)旗市场监管局:总体牵头开办餐饮店“一件事”,负责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食品经营许可申办;会同其他责任部门梳理办事流程、编写办事指南;依托市场监管政务平台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系统,实现市场监管政务平台与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数据互通,集成、整合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食品经营许可、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业务系统变更事项功能,实现餐饮店“一件事”一网通办;优化整合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市场监管部门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二)旗政数局:依托一体化政务平台和蒙速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的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旗政务服务中心优化线下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流程,将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纳入旗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范围,协助牵头部门做好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系统优化工作,并完成旗政务服务中心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相关受理工作;负责做好综合受理窗口人员的培训工作,全区统一受理标准、统一核验标准,做到一次申请、并行办理、一次办结。

(三)旗住建局:负责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实现住建部门业务系统与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数据互通,规范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依托上级优化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系统与市场监管政务平台的对接和相关功能开发的基础上做好配合工作;配合优化整合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四)旗消防救援大队、旗公安派出所: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现全国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与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数据互通,规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配合优化整合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对全面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该事项统一实施。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扩大社会知晓度,多方引导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办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确保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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