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lyhcyj/2024-0669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林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一、改革任务总体情况
本组共承担改革任务2项。目前,启动实施1项,完成1项,形成制度成果1个,未完成1项。
二、试点改革任务开展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乌拉特中旗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典型案例整改方案》、《乌拉特中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的各项重点任务,发挥统筹作用,全面推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各项工作,开展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工作情况如下:
(一) 加强日常巡查
1.草畜平衡禁牧巡查情况。2024年一季度,我局采取不打招呼、现场取证等形式,对六个牧区苏木镇开展草畜平衡区禁牧区巡查,共巡查55个嘎查,随机入户162户牧户,巡查到132户牧户存在违规放牧问题,巡查完毕后已将线索全部移送相关苏木镇查处。
2.休牧期巡查情况。一是2024年3月19日,发布了《乌拉特中旗2024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公告》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乌拉特中旗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并结合我旗草地类型、降雨量、气温以及草原生长特点,确定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时间为4月5日至5月19日,共45天。
二是休牧期我局累计巡查4000余户牧民,行程18000余公里,出动巡查车辆120台车次,执法巡查180人次,并将查到的128起违规放牧案件线索移送苏木镇。三是休牧期市林长制办公室对我旗展开了监督巡查,共巡查5轮次,下发线索88个,现已办结回函34个,剩余54个苏木镇正在查办中。
3.阿尔其山叉枝圆柏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我局自然地管护中心对阿尔其山叉枝圆柏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分区域、分时段的巡护,确保巡护工作的全面覆盖和实时性。将核心保护区域、生态脆弱地带等作为重点巡护对象,密切关注其生态变化和可能面临的威胁。共出动了42车次,126人次,移送线索4个。
(二)重新划定禁牧区、草畜平衡区执行情况
一是聘请内蒙林草勘察规划院技术团队,对典型案例反映出的禁牧休牧变形走样、碎片化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重新落图划定803.18万亩禁牧区。重新划定好的禁牧区已将矢量数据下发至各苏木镇执行。
二是发挥好项目的撬动作用。充分利用乌拉特中旗阴山北麓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一期和二期项目),三北六期黄河几字弯攻坚战项目和防沙治沙风电一体化项目,引进“以工代赈”工作机制,引导牧民全面禁牧,实现项目区部分重度退化、沙化草原和不适宜放牧利用的中度退化、沙化草原全部实现禁牧。乌拉特中旗阴山北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在巴音乌兰苏木实施6.2万亩围封种草,现已全部开工建设。川井苏木实施2.7万亩围封种草,现已全部开工建设。乌拉特中旗阴山北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设计9万亩人工种草,同时撬动18万亩草原自然恢复。乌拉特中旗阴山北麓综合治理项目共引导35.9万亩草原由草畜平衡转向禁牧。三北六期黄河几字弯攻坚战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
(三)草原网格执行情况
发挥好草畜平衡户、禁牧户生态保护主体作用。全旗草畜平衡区、禁牧区实行网络化管理,完善监管机制,设置的523个网格数据和《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乌拉特中旗草原网格化专职管护员选聘考核实施意见(试行)》、《乌拉特中旗草原网格管护员聘用合同》也已全部下发苏木,请各苏木镇加快草原网格管护员招聘工作进度,争取在6月全面启动。草原网格管护员聘用资金由自治区下拨资金和地方公益林资金两部分构成。
三、自主改革任务开展情况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观念和消费方式未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林草产业方面,无法落实地块种植经济林,现有经济林缺少下游产业,农牧民种植积极性低,产业发展受限。
二是碳汇资源方面,我局积极配合旗人民政府及市林草局开展碳汇资源普查。
四、取得的成效
(一)牧民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今年以来牧民逐渐认识到草畜平衡对于草原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意义。牧民普遍认识到只有保持合理的牲畜数量与草原承载能力相适应,才能确保草原的长期健康。
(二)形成了较好的执法氛围。今年以来,通过市、旗、苏木镇执法人员高频次、多轮次的执法监督检查,我旗草畜平衡区、禁牧区、休牧期违规放牧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林草监督执法部门和苏木镇执法部门之间在草畜平衡执法方面的协作更加协调一致,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在执行草畜平衡相关任务时,能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五、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牧民对草畜平衡政策理解不深入。有些牧民可能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一时难以完全转变,对草畜平衡的理解和接受程度相对较低,会存在抵触情绪。还有些牧民可能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担心控制牲畜数量会影响收入,而对草畜平衡的要求执行不到位。个别牧民可能对草畜平衡的具体规定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偶尔的违规不会有太大影响。
(二)苏木镇对于移送线索反馈不及时。今年以来,市林长办、旗林长办及我局共下发苏木镇违规放牧线索348个,现收到反馈查处线索34个,其余314个线索均未收到反馈,请各苏木镇加快核实办理进度,尽快反馈。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严格执法监督检查。一是严格执行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和标准,明确各项检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执法监督有章可循。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不留执法监督的空白和死角,提高执法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二)加强草原网格化监管。加快推进草原网格员选聘工作,落实好管护补助资金,充分发挥好草原网格的监管作用。借助“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数字化监管平台”,积极构建空天地一体化草原生态数字监管平台,建立健全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草原监管网络,不断提升草原资源数字化监管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向牧民群众宣传草畜平衡政策和意义,提高其认知和配合度。通过制作专题宣传片、短视频、宣传手册等,生动形象地展示草畜平衡的意义和重要性,在电视、网络平台等广泛传播。通过这些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可以有效强化草畜平衡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牧民深刻认识和理解草畜平衡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参与到草畜平衡的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