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lyhcyj/2024-0670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林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06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制定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其中,除国家公园支出外,第十一条涉及项目储备相关规定于下达2025年资金起应用。
附件: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