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slj/2024-0673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03 |
近日,旗水利局会同政府办、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完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的划定和核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加快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要求,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了自治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落地工作。此次划定的国家级重点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区,涉及我旗境内位于内陆河流域的甘其毛都镇、巴音乌兰苏木和川井苏木部分区域,涉及面积共3742.98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的区域,是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此次划定是为今后一个时期减缓内陆河流域荒漠草原退化进程,减轻人为水土流失危害,实现草原生态自然修复的强制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