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jyj/2024-0677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9-16 | 发布日期 | 2024-09-16 |
关于《乌拉特中旗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印发《巴彦淖尔市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巴政发〔2021〕14号)和《巴彦淖尔市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文件精神,切实推进《乌拉特中旗推进新时代“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5年)》,积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形成了《乌拉特中旗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公开征集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我局,通讯地址:乌拉特中旗教育局4002办公室,邮箱:245362837@QQ.com,联系电话:0478-7978186。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
2024年9月16日
乌拉特中旗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印发《巴彦淖尔市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巴政发〔2021〕14号)和《巴彦淖尔市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文件精神,切实推进《乌拉特中旗推进新时代“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5年)》,积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乌拉特中旗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旗和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示范旗为契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教师队伍为重点,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力推进新时代教育振兴,实现“教育强旗”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优先、加大投入的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高质量、多元化教育需求。
(二)坚持质量为先、创新推动的原则。强化“五育融合”工作,大力推进“课堂+活动”双管齐下模式,加大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劳动、心理(健康)等教育教学的激励力度,激发各中小学教师教学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坚持拓宽入口、畅通出口的原则。结合全旗教师结构不合理、中青年教师队伍严重断层等问题,下大力引进人才、培育人才,同时要出台相关政策,创新工作机制,疏通教师出口,腾出更多的岗位和编制,以便招考补充年轻教师,确保各学科教师队伍稳定健康发展。
(四)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本着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围绕一线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科贡献和社会影响,加大对一线教师绩效考核奖励力度,同时优化岗位设置,优先倾向一线教师岗位晋升,充分调动广大一线教师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教师绩效激励机制制度改革和考核实行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程序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具体措施
(一)提高核心团队待遇,提升办校管理水平
“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校长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提高校(园)长、副校(园)长、环节干部核心管理团队的待遇是激发他们干事创业、提升管理水平的关键。具体措施如下:
1.提高校(园)级领导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单列管理制度,不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一是校(园)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按照所在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5倍提高到2.5倍予以核算。二是中小学副校长、副书记、校长助理的奖励性绩效按照所在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2倍予以核算。三是中小学环节干部的奖励性绩效按照所在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5倍予以核算(学前教育阶段副园长、副书记和环节干部参照中小学标准执行)。
2.成立名校长(名园长)工作室。到2027年从全旗教育系统的校(园)长中评选出3名学校管理业绩突出的名校长、名园长,根据不同学段共创办2个名校长工作室、1个名园长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需安排工作经费15万元/年,共安排工作室经费45万元/年。根据工作室创建运行达标情况,坚持“成熟一个、兑现一个”,分三年创建完成(详见具体实施方案)。
(二)提高班主任工作津贴,提升班级管理能力
班主任是学校班级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一所学校校长的得力助手,是学校沟通家庭和社会的桥梁,是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的骨干力量。
3.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工作津贴。将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津贴由7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初中班主任津贴由10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高中班主任津贴由10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班主任津贴全年按10个月发放。各学校要根据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任务量,分等级发放,并在当年及时给予兑现(详见具体激励细则)。
4.创建名班主任工作室。从全旗教育系统中根据不同学段评选出10名班级管理水平高、综合业务素质强、师德师风好的班主任,到2027年共创建2个高中名班主任工作室、3个幼儿园名班主任工作室和5个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每个工作室安排经费10万元/年,共需资金100万元/年。三年内根据名班主任工作室考核情况逐步进行创建,对工作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工作室给予安排工作经费(详见具体实施方案)。
(三)健全教师激励机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5.依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巴政发〔2021〕14号)文件,进一步落实好教职工30%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校(园)长激励金制度,将一线教师20%专项绩效工资提高到25%。按学期、按年度考核后及时发放,确保当年度年底完成各项奖励资金发放。
6.创建名师工作室。到2027年共创建名教师工作室9个,其中5个中小学名师工作室、3个高中名师工作室和1个家庭教育工作室。每个名师工作室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年,共计90万元/年。工作室通过三年逐步创建培育,依据具体科研课题、集团备课、听评课、示范课、精品课、成绩积分达到创建标准的给予安排工作经费(详见具体实施方案)。
7.提高教育质量提升保障金额度。将教育质量提升保障金由原来财政每年安排的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当年足额及时发放,起到有效激励作用(详见具体激励细则)。
8.建立“五育融合”工作激励机制。设立“五育融合”课堂教学质量奖和参赛活动成果奖共100万元,其中含中小学生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专项金20万元,扎实推进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工作,从思想品德、学业发展、体育与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每年评选“五育融合”学科标兵和教育教学先进集体(详见具体激励细则)。
9.加大教育教学培训力度。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争取分层分类分批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培训,完成国家、区、市三级教师培训任务,同时还要选送教师到周边地区结对名校如内师大附中、包钢一中、包头三十五中、包钢实验小学、临河一中等跟岗学习,聘请先进地区名校的教研团队送教上门,让广大教师接受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使教师参训率达到98%。教师培训费由原来旗财政每年安排的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详见具体实施方案)。
10.加大教育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力度。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每年完成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成果监测奖由原来财政每年安排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用于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奖、教学常规比赛奖、教科研先进奖等考核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全力促进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提升(详见具体考核细则)。
11.完善督导评价标准,加大星级目标考核力度。旗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星级管理目标考核奖。根据各学校(幼儿园)年度实绩考核结果,分等级分层次给予先进集体目标考核奖励(详见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12.建立教师编制“周转池”,科学合理配置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教育系统编制、岗位、人员动态调整机制。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总量,每年按计划有效利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专项编制”总额内的空编资源建立教师编制“周转池”,依据各校(园)规模、班级数、学科设置教师编制;人社部门根据学校学生人数科学合理设置教师岗位;教育部门自主灵活管理学校编制和教师调配,及时招考缺科和薄弱学科教师。
13.加强名师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名师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常态化招聘高中名师。为旗一中以年薪25万元面向全国(含本地)招引名师,每年安排1万元食宿补贴,招聘人数总量控制30名以内。实施“名师青蓝工程”,外地名师带课程、带项目、带团队,培养本地教师成长为名师。同时设每人年度10万元的绩效考核奖(根据高考、期中、期末联考的教学成绩、教育贡献率分档考核兑现)。坚持名师进出常态化,依据名师考核结果,对教学成绩达不到要求的可以由第一中学解聘,并以自主招聘方式报旗委、政府同意后重新招聘名师,人社、教育要严格履行招聘程序,由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及时发放工资(详见名师考核细则)。
14.招引培育学科带头人。为初高中学校以年薪18万元面向全国(含本地)招引培育学科带头人,招引培育人数总量控制在30名以内。一是如有缺科教师招考不上,可以以年薪18万元向社会招聘成熟缺科教师;二是本地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连续三年居全校第一,可以优先培养为学科带头人。三是学科带头人连续两届中高考成绩优异者,可以聘为名师。
15.启动“银龄计划”工程。优先返聘全国各地优秀退休教师,工资待遇按照满工作量每月5000元发放。
16.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旗委政府、教育部门做好教育人才的顶层设计,做好强基计划,有计划培养创新人才,高薪引进科技创新等各类人才,全方位储备培养青年教师。具体如下:
(1)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等六个师范类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985”“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旗从教五年以上的教师,一年试用期满后给予40万元安家补贴,分五年付清,并提供住宿。
(2)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等六个师范类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985”“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旗从教五年以上的教师,一年试用期满后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分五年付清,并提供住宿。
(3)内蒙古省级重点大学及其他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为一本)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旗从教五年以上的教师,一年试用期满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分五年付清,并提供住宿。
(4)内蒙古省级重点大学及其他省级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旗从教五年以上的教师,一年试用期满后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付清,并提供住宿。
以上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享受国家在编在职教师待遇。应聘者须在合同中承诺:在本校服务5年约定期内不辞职或调离乌拉特中旗教育系统,否则学校有权追回其享受的安家补贴等所有福利待遇。
17.教育系统的中高级职称全部倾斜于一线教师。
18.提出延退申请的女教师(副高级以上)必须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且承担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工作量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制定统一的课时标准),并具备胜任教学、家长满意等相关条件(提出延退申请的女教研员需承担课题研究或一线教学研究等工作),本人选择延退但又不能连续五年在一线满工作量承担教学教研工作的,从停止一线教学教研工作之日起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低一级档次,退休时按该档次办理退休手续。延退教师根据全旗教学工作需求必须服从教育局统一调配。优先返聘55周岁退休优秀女教师。
19.年满57周岁的已聘用高级教师,保留现有工资待遇不变,不再占用本单位相应高级岗位职数。执行期为三年(2024年9月到2027年9月)
20.中小学、幼儿园的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园长、副园长、校长助理聘用为管理岗兼专业技术岗,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领导班子成员在评职称时也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21.设置特殊岗位,荣获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长期一线工作且教学成绩突出的老师,经校委会推荐、教育局党委会审定,报旗人民政府批准,由人社局备案核定设置特殊岗位。
22.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至少空出一个高级岗位,优先给符合条件的一线教师晋级。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23.认真研学上级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出台的系列政策,积极策划储备一批补短板、强弱项,改善办学条件的大项目好项目,围绕实验室提标改造,教学设备更新、数字校园建设、标准化教学应用等方面策化项目、申报项目,积极主动跑办、盯办项目前期手续,推动项目落地,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
(五)加大薄弱学校投入,均衡教育资源配置
24.公办学校不足100人的按照200人核算公用经费;公办学校不足200人的按照300人核算公用经费。
25.公办和校办幼儿园不足100人的按照100人核算公用经费。
26.提高公办学校学生乘坐校车补贴标准,每生每学期乘车补贴提高一倍。将公办园幼儿乘坐校车补贴列入预算,家长承担一半费用,财政补贴一半费用。
(六)关爱关心教师身心,弘扬尊师重教风尚
27.全面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旗财政每年安排80万元,举办一年一度的教师节表彰大会,重点表彰教育教学成绩十分突出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表彰目标考核成绩突出的示范校、示范园,表彰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个人,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社会氛围,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
28.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坚持面向一线、面向先进,优先安排和组织优秀教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建立教师就医绿色通道,提高教师健康体检标准。扩大体检服务机构,优化体检服务项目。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帮助协调国内知名三甲以上医院就医。
(七)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全力保障教育发展
29.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本着“两个只增不减”的原则,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每年按照不低于财政收入2%的教育发展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30.建立教育发展基金。不断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筹资平台的作用,通过社会募捐方式建立教育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贫困学生救助、教师大病救助、教学质量提升和教学设施设备更新等公益性工作。三年内力争筹措教育基金达到2000万元。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给捐资助学的各类企业和个人积极申报相关荣誉称号,捐资助学企业可依法依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