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ltzq_sjj/2024-06865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0-10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
近日,乌拉特中旗审计局在对一些单位审计时发现很多单位会计做账银行手续费支出时,未向银行索要发票,直接用银行回单下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因此,银行在为客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时,作为收款方,有义务向客户开具发票。
产生该问题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财务人员认为银行手续费一年也没多少钱,嫌麻烦就不开了;二是向银行索要发票手续多,开票慢,认为有银行回单就够了。
审计建议这些单位财务人员必须要向银行索要发票,这不仅是银行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我们权益的重要措施。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是保障客户权益的重要凭证,如发生争议,也可作为有效证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