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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统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8-09 发布日期 2021-08-09
乌拉特中旗统计局集中学习 《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统计局 发布人:额那日苏 发布时间:2021-08-09 点击量:5 字体:

乌拉特中旗统计局集中学习

《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8月9日下午,乌拉特中旗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学习活动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振孝同志主持,执法监督股股长刘爱枝领学学习内容,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办法》共六章三十九条,第一章详细介绍了的制定背景和适用范围,自第二章始,对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为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后盾”。

 

    领学结束后,王振孝同志对《办法》的贯彻落实进行了部署。一是要求将《办法》印制成宣传彩页,对其中内容进行详细的分类,并在后面附《办法》全文及名词解释。二是要求各专业人员在今后的数据核查工作中,发放宣传彩页至各部门、工业园区、企业,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三是要求各专业人员将此《办法》作为一项必学内容,纳入今后的学习培训中,切实形成从源头促全程规范、保数据质量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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