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tjj/2021-0473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
乌拉特中旗统计局集中学习
《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8月9日下午,乌拉特中旗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学习活动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振孝同志主持,执法监督股股长刘爱枝领学学习内容,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办法》共六章三十九条,第一章详细介绍了的制定背景和适用范围,自第二章始,对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为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后盾”。
领学结束后,王振孝同志对《办法》的贯彻落实进行了部署。一是要求将《办法》印制成宣传彩页,对其中内容进行详细的分类,并在后面附《办法》全文及名词解释。二是要求各专业人员在今后的数据核查工作中,发放宣传彩页至各部门、工业园区、企业,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三是要求各专业人员将此《办法》作为一项必学内容,纳入今后的学习培训中,切实形成从源头促全程规范、保数据质量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