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hltz/2021-0515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海流图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上报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巴机编发﹝2019﹞106号)精神,按照旗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改革后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调整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根据乌拉特中旗旗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海流图镇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室发〔2019〕91号),我镇设置“六办二中心一局”。
(一)镇机关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办公室工作和政协联络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六大公开”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
2.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体旅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3.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6.城市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相关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二)镇属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主要职责: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负责人武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指导各社区、村党群服务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负责以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3.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下设农牧林业工作站、水利服务站、科技信息服务站、技术培训和动物防疫站)
主要职责: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