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hltz/2021-05178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海流图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第一条 限(即)时办结制度是指外来办事人员到海流图镇党群服务中心办事,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材料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第二条 根据职能职责承担办理的工作和服务事项,要在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对法规、规章没有明确界定办理时限的事项,参照有关规定,本着“提高效率、方便办理”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对能够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结。
第三条 对即办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结。
第四条 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之服务对象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和办理时限。
第五条 对办事人所诉求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有义务提出建议并接受相关的办事程序的咨询,以保证办事时限性。
第六条 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限时办结制度,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无故不按限时办结的,造成办事人办理困难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七条 凡对办结时限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由于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工作。
第八条 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