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jtysj/2021-0737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
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简介
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位于乌拉特中旗乌兰大街与交通路交叉口西50米路南,是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受旗交通运输局委托,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机构有7个:一是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综合类文件起草、固定资产管理、会务、档案、机要、安全保密、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负责党建、纪检、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三务公开、與论宣传工作;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年度考核、教育培训、四基四化、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二是财务股。负责单位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承担罚没款收入、赔补偿款及其他收入的收取、使用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政府采购、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等事宜;负责职工工资发放、晋升、调整和各项社会保险、津贴、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补贴的核算、报批、缴纳等有关工作。三是法规安监股。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证件、文书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案卷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执法案件的对外协调和司法衔接工作;负责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拟订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执行;参与旗交通运输局开展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投诉举报;参与旗交通运输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四是综合执法管理股。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违法案件的处理及内部流转工作;及时报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承办本单位行政执法案件的移送、抄告和接收等相关工作;负责执法案卷的管理、评查、归档、公示,以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工作;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收缴、清理工作。五是综合执法一中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开展辖区(灌区)内公路路政、地方海事行政、渔船检验监督、水路运政、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等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车辆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做好辖区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整理、上报有关交通综合执法数据和动态信息;参与市、旗重大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六是综合执法二中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开展辖区(牧区)内公路路政、地方海事行政、渔船检验监督、水路运政、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等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车辆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做好辖区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整理、上报有关交通综合执法数据和动态信息;参与市、旗重大行政执法专项活动。七是石哈河超限检测站。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
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立党支部1个,履行党章等党内法规明确的职责任务,增强中心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办公联系电话:18504789336
服务事项:一是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二是依法履行旗本级辖区内公路路政、地方海事行政、渔船检验监督、水路运政、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等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三是承担旗本级公路辖区内的车辆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做好辖区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四是负责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四基四化”建设等行政辅助性工作。五是负责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数据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六是负责旗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全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及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七是参与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综治维稳、信访等行政辅助性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投诉举报工作。八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九是完成旗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