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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tzq_jtysj/2021-07729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06
交通运输局机构概况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局 发布人:哈斯 发布时间:2021-01-06 点击量:4 字体:

交通运输局机构概况

  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局是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旗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划;组织拟订全旗公路水路相关规划,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旗公路建设工作。研究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旗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办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四)承担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城乡客运、公共交通及有关设施规划、管理和运营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旗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调控全旗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

  (七)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八)承担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公路建设项目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按规定权限提出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2.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旗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旗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由旗水利局牵头,会同旗交通运输局、旗自然资源局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二、机构设置

  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文电、信息、监察、保密、档案、信访、维稳等工作。组织相关会议,协调机关后勤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监督、培训教育、年度考核等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人事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及监督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放管服”相关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行业有关投融资措施办法,防范和化解相关政府性债务风险。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利用外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对全旗交通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的审计监督。协助相关部门对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对所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三)规划股。拟订全旗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承担有关建设规划和项目审核工作。编制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养护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开展项目中涉及的土地、房屋等征收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分析工作。

  (四)建设管理股。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管理日常工作。

  (五)运输安监和海事股。承担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城市公交客运有关设施规划、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渔船检验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协调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工作。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的交通保障;组织或参与处理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建设,编制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拟订国防交通应急保障方案。组织协调应急交通战备队伍、交通储备器材管的管理。负责重大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

  三、人员编制

  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局现有行政编制11个。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1名正科级、3名副科级)。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与乌加河北路交叉口交通运输局

  办公时间:9:00-12:00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7977052

  负 责 人:刘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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