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czj/2021-0774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12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对2020年度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乌拉特中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60号)规定,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旗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继续发挥领导小组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导部门作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编制发布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对各类公开信息要求做到分类规范,目录清晰,及时发布。同时,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查、审核工作和保密工作。
(三)落实工作措施。一是明确专职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平台发布工作,对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或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平台上发布。2020年通过乌拉特中旗“六大公开”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33条,其中政策性文件4条、管理公开性文件10条、服务公开性文件9条、结果公开性文件8条。二是严格了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保密审查内容、保密审查程序,要求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逐一进行保密审查,从严把关,确保不涉密和不泄密。同时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乌拉特中旗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分类、编目、管理以及行政审批等功能尚不完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实效、内容尚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未能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0年我局将按照市级的统一要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一是积极以“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建设为契机,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分类、行政审批、回应关切等功能;提升服务内容,建立集中发布、统一查阅、便捷搜索的信息公开平台;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查阅室,以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四是建立政务公开系统,加强政务服务,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六是扎实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工作,及时查找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新问题,提高工作水平。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