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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tzq_mzswwyh/2021-07753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民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07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民委 发布人:巴特尔 发布时间:2021-12-07 点击量:6 字体: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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