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mzswwyh/2021-0775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