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ylbzj/2021-0802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
六、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哪些相关管理规定?
(一)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及限额
1、Ⅲ期原发性高血压(极高危)(1500元)
2、血管支架(血管药物膜植入)术后、心脏搭桥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脏起搏器术后(一次性补4000元)
3、脑血管意外恢复期,肌力1-3级(3000元)
4、糖尿病(口服药治疗限额2000元,注射胰岛素2500元)
5、慢性活动性肝炎,乙、丙型肝炎恢复期治疗的(3000元)
6、肝硬化(3000元)
7、肺结核疗程治疗期(2000元)
8、帕金森、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股骨头坏死、重度牛皮癣、白癜风。(3000元)
9、类风湿性关节炎(3000元)
10、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5000元)
11、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3000元)
12、肝、肾移、骨髓植术后治疗的(70000元)
13、恶性肿瘤在门诊放、化疗的(5000元)
1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哮喘、慢性阻塞性肺气肿(3000元)
15、肺动脉高压(70000元)
16、重度抑郁症、精神分裂症(3000元)
17、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慢性低钠血症(30000元)
18、缓减期多发性硬化症、大骨节病(30000元)
19、血管支架、心脏瓣膜等材料置入术后长期伴有房颤或肺栓塞、血管栓塞需要终身服用抗凝药物的(3000元)
(二)门诊慢性病申报流程
1.认定机构: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
2.认定程序:(1)患有病种范围内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携带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原件、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到旗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简称医保办),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2)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巴彦淖尔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疾病就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医保发〔2019〕51号)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认定。(3)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月底前将加盖公章的花名表(2份)报送旗医保中心。(4)旗医保中心负责对加盖公章的花名表在“乌拉特中旗医疗保障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5天)。(5)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参保患者由旗医保中心将其个人信息录入慢性病管理系统。(6)旗人民医院医保办根据公示人员花名将“乌拉特中旗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管理手册”发放到患者手中。
(三)慢性病就医须知
1、凡认定为慢性病的患者,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慢性病管理手册,到慢性病定点的医药机构就诊。
2、慢性病患者就医发生的医药费先从个人账户支出,个人账户使用完后,由医保统筹支付80%,个人负担20%,当支付医疗费达到年度限额后即转为自费。
3、慢性病患者只有使用与认定病种相符的《目录》内药品或进行与该病相符的检查发生的费用才能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在慢性病门诊治疗并发症及其他疾病或使用其他药品时不能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只能由个人现金支付。
4、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病人做血液透析,透析费按85%报销。肝肾移植病人在指定的慢性病门诊使用规定抗排异药按85%报销。
七、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是如何规定的?
二级医院正常产医疗费4200元,难产5000元,首次择期剖腹产医疗费6000元,二次剖腹产(妊娠合并瘢痕)6500元,难产转剖腹产7000元,多胎生产,每增加一胎增加500元。三甲医院可上浮10%;一级医院(含民营定点医院)下调10%。职工医保基金按各级别医院按病种付费报销办法支付费用。孕期剧吐等病理性因素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正常住院报销。孕期3个月(含3个月)以上病理性死胎,引产费按医疗费报销。7个月以上(含7个月)病理性死胎引产报销医疗费用,并按产假42天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合并其他疾病的,生育支出与医疗费用合并报销,按政策规定计入各自支出,起付线职工只承担一次。
男职工参保,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男职工护理假按自治区《人口计生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仍按98天补偿,98天以上至158天期间由企业按生育津贴标准补偿。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月工资平均值计发,不足部分可由单位补足。
产前检查采用按人头付费,每位产妇补偿200元。
其他待遇按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