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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ltzq_fpkfb/2021-0808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扶贫办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9-10
乌拉特中旗防止规模性返贫应急预案
发布单位:扶贫办 发布人:张宝 发布时间:2021-09-10 点击量:6 字体: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提前采取干预措施,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有效处置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后防止规模性返贫,特制定以下预案。

一、处置原则

规范防返贫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如遭遇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火灾及疫情等),为有效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全力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返贫应急处置工作。

三、情况假定

1.水旱灾害

2.气象灾害

3.地震灾害

4.生物灾害

5.火灾

6.疫情

7.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

8.农村牧区劳动力大量失业

9.其他

四、机构设置与职责

为确保快速响应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乌拉特中旗成立防返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返贫应急响应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    长:张龙飞 副旗长

成员单位:农科局、乡村振兴局、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应急局、残联、石哈河镇、德岭山镇、乌加河镇、温更镇、巴音乌兰苏木、新忽热苏木、甘其毛都真、呼勒斯太苏木、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责任公司、川井苏木、海流图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由乡村振兴局局长付琪同志担任。

五、预案启动

(一)必须为预见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突发的较重大事件,由防返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

(二)当预见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突发的有可能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由在场的最高职务人员发布并立即逐级汇报,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六、具体应对措施

(一)强化动态监测和帮扶

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因灾因疫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的农牧户可简化认定程序,影响特别严重的可先纳入后履行程序;对监测对象实行结对帮扶,监测对象风险不消除,帮扶责任不脱钩。

2、对因灾因疫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农村牧区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范围,落实好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

(二)守牢“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

1、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对农牧户唯一住房受损的,及时提供临时安全住房,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对受损房屋开展安全鉴定,限期完成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并入住;对不宜原址重建住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由旗级整合资金,采取盘活存量房源或易地新建住房等方式实施搬迁安置。

2、保障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防止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因灾因疫失学辍学现象;适当延长享受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限,确保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3、保障受灾群众饮水安全,加快因灾损毁的安全饮水工程恢复重建,采取应急送水供水、提供净化设备、铺设临时管网等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水吃、吃上放心水。

(三)加大因灾因疫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人口产业就业支持力度

1、全力促进务工就业,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受灾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中的劳动力等重点帮扶对象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2、围绕防汛值守、灾后重建、疫情防控、道路维护、排涝清淤、抗旱保收等,设立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因灾情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3、鼓励和引导受灾地区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尽可能吸纳受灾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增加劳务性收入。

4、支持灾后产业恢复发展,对受损的特色种养业帮扶项目、帮扶产业园、资产收益项目等可安排衔接资金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及时予以修复。

5、加强农村牧区流通体系建设,以受灾严重地区为重点,推动产销对接,解决好因灾因疫导致的农畜产品“卖难”问题。

(四)强化因灾因疫防返贫致贫支持保障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及时追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时将应对灾情新增的项目调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允许受灾地区将尚未安排到项目的资金优先用于因灾因疫防返贫项目,已安排但未开工的调整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2、对因灾损毁的农村牧区道路、电力、通讯、校舍、卫生室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应急救灾资金予以倾斜支持。

3、对灾后重建用地,实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重点倾斜,优先保障重建住房所需建设用地(宅基地),并开通申报审批绿色通道。

4、强化小额信贷支持,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因灾因疫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的,合理运用续贷、展期政策;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可简化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对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受灾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可追加贷款支持;发挥“防贫保”理赔作用。

5、深入开展社会帮扶,组织社会力量通过援建项目、捐款捐物、志愿服务、到村到户帮扶等形式,支援受灾地区恢复重建。

6、组织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统筹做好防汛救灾、疫情防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常态化排查返贫致贫风险隐患,一对一落实精准帮扶。

七、工作要求

旗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调查核实、信息录入、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等工作。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卫生健康、民政、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相互通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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