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dlsz/2021-0811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德岭山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09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
近日,德岭山镇人民政府印发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方案》,是为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所制定的。
一、《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以人大代表票决确定项目为核心内容,促进民生实事项目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方案》的工作内容。
多渠道、多方式征集项目,整理筛选并征求各方意见,形成项目清单,经相关程序审议后,提请年度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票决;组织实施票决项目,适时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审议、媒体报道、民生报告等活动,接受群众、人大代表和区人大机关监督,进行满意度测评;全面总结经验,提炼成果,形成推广做法。
三、《方案》的工作程序。
1.谋划启动。按照镇人大关于票决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镇政府实施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工作制度,统筹安排有关工作。
2.征集项目。做好项目征集工作,通过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项目建议内容。一是由镇党政综合办牵头,乡村振兴办等组织各嘎查村结合实际,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梳理、提出拟开展的民生实事项目;二是由镇党政综合办牵头,向人大代表征集民生实事项目;三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广播、走访等方式,面向社会群众广泛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内容。
3.形成清单。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整理,组织有关部门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逐一核实确认项目内容、资金渠道、工程进度等内容情况,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初选清单;对初选清单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形成候选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内容、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主体、完成时限等。
4.集中审议。将共同会商形成一致意见后的候选清单于人代会召开20日前按程序通过相关会议审议同意后,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票决。票决清单要提前准备20%—30%的差额比例。按照镇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投票表决结果,确定下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清单。
5.组织实施。按照确定的项目清单,逐一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并通过相关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告,提高群众知晓度;由责任领导牵头制定时间进度表,并组织实施。
6.监督评估。加强项目监督,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全过程督促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民生项目的进度、效益等进行评估,确保按预期目标发挥作用,建立民生实事项目清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镇党委报告清单项目进展情况;积极邀请旗、镇两级人大代表、各专委采用评议、审议、询问、视察、调研等方式,对清单项目进行监督,共同推进清单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