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czj/2021-0815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11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金融消费者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熟悉度,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构建和谐、绿色的金融消费环境,我旗于3月15日在哈萨尔广场召开了“守护安全、畅通消费”——202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暨“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系列宣传活动。政府、市监局、公安局等40多家单位共同宣传。政府副旗长孙春梅在宣传活动上汇报了我旗上年消费维权情况,并对我旗5家信用良好的企业进行了表彰。
为进一步更好的配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我局借助此次宣传活动,以“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及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折页,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活动期间,我局工作人员认真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及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共计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100余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1000余份,切实增强了我旗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打击意识。
此次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加大了我旗辖内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获得了群众的热烈的响应,获得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切实维护我旗的金融环境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