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czj/2021-0830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41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乌拉特中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试点工作方案》(乌中政办发〔2021〕1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早日促进全旗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我局对巴彦淖尔市绩效管理平台中绩效目标申报表开展审核工作,旨在规范乌拉特中旗各预算部门2021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提高各预算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为下一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现将审核结果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填报、审核工作流程
(一)对以上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对已上报预算管理系统的单位进行绩效目标审核,审核绩效目标申报表数逾123个,涉及68个一级预算单位,审核覆盖率为100%,审核意见于9月28日反馈给各预算单位,各单位自行进行修改完善。
(二)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聘请第三机构对经修改完善后的68个预算部门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第二轮审核,二轮审核覆盖率93.93%,此次审核为录入巴彦淖尔市绩效管理平台中的2021年全部的8个重点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审核,申报项目基本满足了各预算部门要求以及单位履职尽责的需要和方向。
二、绩效目标填报审核结果
通过审核分析,通过审核分析,旗委办、政府办、组织部、人大、纪检委、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乌加河镇人民政府、石哈河镇人民政府等83个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工作完成较好,以上单位绩效目标填报内容完善、全面,条理清晰,绩效目标填报工作质量评级结果为“优”,民族事务委员会、团委、司法局等47个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填报工作质量评级结果为“良”,由于其它14个部门因未将修改完善后的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财政部门进行二轮审核,其绩效目标填报工作质量评级结果为“合格”。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不合理绩效指标,进行了修正。
三、审核结果应用
旗财政局对14个部门因未将修改完善后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审核及时进行通报,并及时要求相关部门对不合理绩效指标,进行了修正。现相关部门已“线上”进行了修正。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旗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较为薄弱,大部分预算部门对绩效目标填报工作的重要性理解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导致其填报的绩效目标时问题较多。
2、年度绩效目标填报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完整,缺项、漏项等情况较为严重,也存在目标填报过于笼统的情况;指标指代不明,容易产生歧义,指标名称设置不够简洁,概括性不强;部分预算单位对“产出、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理解程度不够,导致其在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指标分类错误;指标细化程度不足,指标未能充分、全面反映年度目标的内容,指标存在缺项、重点内容偏移等情况。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