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fpkfb/2021-0951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扶贫办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旗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政策。
(三)指导全旗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四)组织开展全旗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
(五)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区域扶贫协作、上级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协调联络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旗直属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八)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有关工作。
(九)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旗扶贫开发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业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类文稿起草、机要保密、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外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信访举报事项受理督办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配合做好国家、自治区、市对旗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各苏木镇(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牵头开展全旗扶贫开发的督查检查及问题整改工作;配合做好有关行业扶贫的考核工作;负责拟订扶贫开发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扶贫信息监测和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负责产业扶贫工作(含组织协调并推动光伏、电商、旅游等新业态扶贫工作);指导开展行业扶贫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嘎查村提升和项目库建设;组织指导实用技术、转移就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和科技扶贫工作。协调和配合做好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等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协调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并推动落实区域扶贫协作,统筹协调人才、资金、产业、劳务等扶贫协作,协助做好相关资金监管、考核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信息、舆情监控等工作;协调指导推进扶智、扶志工作,牵头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组织开展减贫领域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发展资金分配方案,并做好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推动金融扶贫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旗党政综合大楼4楼
办公电话:0478-5912359
办公时间:上午9:00一12:00 下午15:00一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