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tzq_czj/2021-09698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61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财政局考核组:
根据依法治旗办综合考评要求,是对我旗财政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我局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财政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序推进法治财政各项工作,为建设财政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一是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和放管服综合改革力度,及时梳理调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有序推进压缩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结时限,并将办结情况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努力推动乌拉特中旗财政局财政综合业务平台的实施,促进规划与预算有机融合,增强预算的前瞻性,推进预算科学编制;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做好财政执法工作。积极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清单,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工作。督促执收单位严格按照收费清单进行公示和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按时足额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和国库。四是积极推进网格化政务服务改革,响应“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我局相关业务股室,积极做好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等各类系统的数据审核、报送工作,及时录入和完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加大财政领域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大力推动领导干部职工学法,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不断培养财政干部职工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与业务相关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财政工作水平,使法制观念深入到每一个财政干部职工心中; 二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实施工作,财政全员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实施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三是做好2021“宪法宣传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法治宣传方式,积极发挥“下基层做调研”优势,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四是全力推进“七五”普法进程,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普法考试巩固学等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工作,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全局人员按时保质完成学法考试任务,参与率和通过率均到达100%。
(三)积极落实部门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方面的工作,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全旗部门预决算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实现公开,并通过了自治区财政厅的专项检查。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政府性债务数据,并监督管理各单位政府性债务情况。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制定了《 乌拉特中度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等文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推进依法治度和法治财政建设。
(四)推进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在各项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各项权利,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并及时做好执法检查记录工作,在各类公示平台及时公布检查结果,我局今年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7次,无行政处罚案件;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今年组织27人参加执法证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三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引导公民通过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重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2021年我局有一项政政复议案件。
(五)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局机关涉公平竞争、涉优化营商环境等政府性规范性文件和涉及财财经法规制度的部门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同时还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坚持依法防控,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坚持法治,保障经费到位,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开辟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到位,拨付疫情所需经费2803.05万元。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经费列支渠道和相关预算调剂程序,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到“六个确保”“七个严禁”,坚决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七)加强监管,确保落实依法理财。不断强化绩效管理体系,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对疫情、直达金、扶贫等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形成包括各类支出、目标内容、绩效特色、绩效指标,强化对支出资金使用的分析比对,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法理财工作得到不断强化。一是开展事前评估。为进一步提高预算安排的精准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21年,我旗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石哈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事前评估;二是开展绩效目标审核。旗财政局对全旗144个预算部门的2021年绩效目标表进行了审核,达到了全覆盖;三是开展绩效监控工作。2021年,旗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扶贫生产发展项目、助学金项目、公交运营补贴等4个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工作,涉及金额979.75万元;四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旗财政局选取10个重点项目和1 个整体作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评价重点,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最终评定绩效等级为“良”,综合评分80分以上,并提出了11个评价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我旗重大政策的绩效目标实现,全面拉动全旗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把握不够彻底、不够全面,特别是对新出台的制度规定等;
(二)普法队伍力量薄弱,在承担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同时,又进行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一些细化工作未做到位;
(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对学习宣传的方式不够丰富,习惯用传统的方式方法开展学习宣传。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继续组织普法工作,加大宪法、党内法律法规、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学法普法工作力度,通过组织专题法律讲座、微信线上答题、购置LDE广告屏宣传财政法治建设等形式扩大财政普法宣传面。
(二)继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头雁”领航作用,党组书记高俊生局长,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数字财政”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年”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改革,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四)持续增强普法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执法、普法紧密结合,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减少执法中的冲突和对立,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财政领域热点难点法律法规向预算单位开展普法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大对重要财经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邀请专家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将普法融于财政保障的方方面面,坚持以法治思维更好地服务“法治乌拉特中旗”建设。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