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y-sfz/2021-11338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胜丰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关于授予美丰村等3个行政村
为“信用村”的决定
各村委会:
近年来,胜丰镇紧紧围绕“文明乡镇、诚信乡镇”建设,通过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开展评级、综合授信,解决了农户、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难题,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得到逐步改善,全县农村地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为加快全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经五原农商银行上报,胜丰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美丰村等3个行政村“信用村”称号,授予新胜村七社等25个村民小组“信用村组”称号。
被授信的信用主体要珍惜荣誉、珍视信用,大力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风尚。紧密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总要求,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镇各行政村、村组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参与信用户、信用村组、信用村创建,以信用促使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和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胜丰镇人民政府
内蒙古五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