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wjw/2021-1141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23 |
办理须知
请认真阅读以下提示,符合条件的,请如实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及手机联系方式,进行网上申请。
一、目标人群
申报特别扶助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二)女方须年满49周岁(离婚或丧偶的本人须满49周岁);
(三)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四)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疾达三级以上)。
二、所需证件
本人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结婚证、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户籍地镇村两级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子女的《死亡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
三、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上年11月至本年1月末。
四、扶助标准
现行标准为:伤残标准为每人每年6240元;死亡标准为:每人每年7860元。直至亡故或户籍迁出,或再生育(收养)子女及残疾子女治疗后不符合伤残三级以上标准。
五、发放时间及形式
每年年末,以一卡通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