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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01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定点医药机构分片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医保局 发布人:王燕 发布时间:2021-01-01 点击量:3 字体:

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分片监管、定期轮换的工作原则,需对分片监管工作进行重新调整,现将有关内容安排如下:

一、监管片区划分及责任人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对我县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划片监管,并成立1个机动监管小组和2个专项监管组负责对各片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具体如下:

(一)机动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博(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张秉玉(基金规划和待遇保障股股长)

            赵咏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股长)

刘美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股股长)

(另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二)监管一组负责人及监管机构名单

组  长:潘志忠(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  斌(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张秉玉(待遇保障股股长)

赵  强(工会主席)

刘美厚(职工医疗保险股股长)  

赵文联(职工医疗保险股副股长)

张  敏(药采股科员)

另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一组负责检查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

(三)监管二组负责人及机构名单

组  长: 金元钧(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贾惠武(党组成员)

成  员: 赵咏梅(居民医疗保险股股长)

巴  特(基金监管股长)

刘利强(办主任兼药采股股长)    

另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二组负责检查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

(四)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临时抽调人员组建专项监管小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3。

(五)纪检监督组

派驻纪检组长:鲁  强  监督电话:19904788596

纪 检 干 事 :刘美厚  监督电话:0478-5580806

工 作 人 员 :王  娟 监督电话:0478-5580850

二、工作方法

日常监管与突击监管相结合,分片监管与互查监管相结合,定期轮换片区,全局联动、分工协作。监管组在经办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要现场稽查并明确违规事实,监管人员确定处理意见,经定点医药机构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报请监管组或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向违规医疗机构下达处理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监管组长负主要责任,牵头做好抓总工作,各成员要明确分工,严把审核关,对监管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须全部签字确认,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监管组成员要对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管,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找出疑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 逐一明确整改主体,逐项整改,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同时,要做到对违规行为认定准确,对涉及资金数量底数清,收集整理并保存相关佐证材料,做到有据可查,实现医保基金精准监管。

(三)监管组在工作期间,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准收受所监管医疗机构的财物,不准接受医疗机构的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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