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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ybj/2021-1285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医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29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事项
发布单位:医保局 发布人:王燕 发布时间:2021-12-29 点击量:14 字体:

【事项名称】:100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 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单位参保申报核定审批表、缴费花名表、单位工资表、公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

 

【事项名称】:1003.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6 号)第二十三条

【办理条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1.在职职工: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

 

【事项名称】:100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 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办理条件】:个人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各乡镇村委、地税所、政务服务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33740

 

【事项名称】:1005.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 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加盖单位公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

 

【事项名称】:1006.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

 

【事项名称】:100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政策依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理条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33740

 

【事项名称】:1008.参保单位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 号)第六十条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单位参保申报核定、审批表、单位工资表、公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

 

【事项名称】:1009.个人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 号)第二十三条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

【办理时限】:及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身份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

 

【事项名称】:101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 巴医保发【2019】63号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社会保障卡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33740/0478-5253600

 

【事项名称】:101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

【政策依据】:巴人社办发[2017]124号;内人社办发[2014]348号;内医保办发[2015]12号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基因检测报告、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

 

【事项名称】:101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   巴医保发【2019】65号、巴医保发(2019)51号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慢性病申报登记表》病历、诊断书、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

 

【事项名称】:1013.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政策依据】: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20号)

2.《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

〔2019〕33号 )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

33号)                        4.《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区异地就医备案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0〕40号)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5233740

 

【事项名称】:101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政策依据】: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20号)

2.《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

〔2019〕33号 )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

33号)

4.《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区异地就医备案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0〕40号)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5233740

 

【事项名称】:1015.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政策依据】: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20号)

2.《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

〔2019〕33号 )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

33号)                        4.《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区异地就医备案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0〕40号)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

 

【事项名称】:1016.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政策依据】: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20号)

2.《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

〔2019〕33号 )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

33号)

4.《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区异地就医备案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0〕40号)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5233740

 

【事项名称】:1017.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 号)第六十条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单位参保申报核定、审批表、单位工资表、加盖公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5233683

 

【事项名称】:1018.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政策依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2]115号、巴人社发[2015]19号、巴人社办发[2017]85号、巴人社办发[2017]124号

【办理条件】:参保职工参保转移或者死亡人员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所需材料】:身份证或医保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医414办公室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

 

【事项名称】:1019.职工正常生育保险报销

【政策依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2]115号、巴人社发[2015]19号、巴人社办发[2017]85号、巴人社办发[2017]124号

【办理条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所需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医保卡复印件2、医院收费票据3、诊断书4、费用清单。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备注:生育津贴支付的需要只需要提供:1、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医保卡复印件,2、诊断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五原县中蒙医院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

 

【事项名称】:1020.城乡居民意外医疗报销

【政策依据】:巴医保发【2019】66号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理条件】: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住院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患者报案-收取资料-资料录入-进行赔款

【所需材料】: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病例全套,诊断证明书,费用明细,住院发票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33669

 

【事项名称】:1021.城乡居民二次商报报销

【政策依据】: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大病商业保险合作合同(2020年度)

【办理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受理—录系统—审批—打款。

【所需材料】:异地直报:出院票据(原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异地未直报:出院票据(复印件盖章)、医保结算凭证(原件)、费用总清单(原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24号窗口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581208

 

【事项名称】:1022.精准扶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政策依据】:《五原县精准扶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办理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精准扶贫人员住院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精准扶贫人员无需专程递交材料,由工作人员与医保局、医院相关人员对接并整理材料,待整理完毕,核算准确后将扶贫补偿款打到患者银行卡。

【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诊断证明、住院病例、费用明细、住院结算凭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

 

【事项名称】:1023.参保单位查询打印医疗保险信息

【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办结

【所需材料】: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5233683

 

【事项名称】:1024.参保人员查询打印医疗保险信息

【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办结  

【所需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

 

【事项名称】:1025.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办理条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及详细地址】:五原县政务综合楼一楼西大厅

【受理电话或咨询电话】:0478-52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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