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y-ybj/2021-12885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
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局机关各股室: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我县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五原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周永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潘志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领导)
金元钧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贾惠武 党组成员
李 斌 二级主任科员
张秉玉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评估认定办公室,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分工如下:
主任:张秉玉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曹 丽 基金财务股股长
辛建飞 医保服务大厅主任
赵咏梅 基金监管股股长
巴 特 居民医疗保险股股长
刘美厚 职工医疗保险股股长(经办负责人)
刘利强 药采股股长
王永清 信息股股长
卫健、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