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lxcz/2021-0129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隆兴昌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区居民合法权益;为农区居民提供信息和科技服务,帮助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文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推进农区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公益事业;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市场监管、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隆兴昌镇设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乡镇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三、行政编制
隆兴昌镇核定行政编制61名,其中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1名(3正8副)。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兼镇长1名、副书记兼人大主席1名、专职副书记1名(兼政法委员)、纪委书记1名、组织统战委员1名(可兼副镇长)、宣传委员1名、武装部长1名(可兼副镇长)、副镇长3名(其中1名副镇长兼妇联主席)。
四、事业单位设置
隆兴昌镇设3个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6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党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6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18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2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一)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乡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乡镇行政执法权。
(三)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倩霞
联系电话:5212979
邮箱地址:lxcbgs123@163.com
办公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