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czj/2021-1346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1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今年以来,我局从狠抓财政票据的常态化管理入手,不断推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专管员制度。全面落实财政票据专管员制度,财政票据专管员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单位财政票据业务的正常开展,财政票据专管员设立、变动应当备案。
二是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发放管理。财政票据领用实行“凭证领用、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票据领用原则上每次购领数不超过该单位三个月的使用量,票据管理实行“专人领购、专人保管、专册登记”,确保财政票据管理连续性和安全性。
三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明确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和管理所领用的财政票据,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财政票据规定的用途填开,健全票据使用登记台帐。在票据核销时逐项查验,对使用不规范的单位给予通报或限期整改。
四是进一步落实财政票据核销制度。按照“核旧领新,票款同行”的原则,财政票据使用单位重新领购财政票据时,必须完清以前领购财政票据核销手续,重点核验票据开具金额与收费库款是否一致,做到以票管收、以票控费,推进源头治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