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lxcz/2021-0136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隆兴昌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8-18 |
残疾人本人需携带:
一、身份证复印件3张
二、户口本复印件3张
三、二寸白底彩照3张
办理流程:
残疾人本人需到县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及评定表,到五原县医院评定,评定完等级后将表和资料交到五原县残联。
注意:
1、精神残疾人需携带病例及村委会残疾程度证明,并到五原县残联盖章,然后拨打巴彦淖尔市中医院预约电话8765494,评定费320元。
2、其他残疾在五原县医院评定,其中肢体残疾评定时间是每星期二、五的下午。